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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家火电企业因超标排放 被罚50万
近日上海市物价局发布了一批行政处罚决定书,因燃煤电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超过限值要求仍执行了环保电价,13家火电企业受到行政处罚,共计处罚金额496639.38元。其中: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罚没金额总计59544.04元;
上海上电漕泾发电有限公司罚没金额总计16789.5元;
华能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没收金额总计44475.74元;
上海长兴岛第二发电厂没收二氧化硫环保电价加价款142.2元;
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没收氮氧化物环保电价加价款60235.1元;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没收氮氧化物环保电价加价款32410元;
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没收金额总计92567.52元;
上海吴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没收金额总计31380.36元;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吴泾热电厂罚没金额总计42706.9元;
上海申能星火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没收烟尘环保电价加价款78.14元;
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没收氮氧化物环保电价加价款21390.2元。
上海吴泾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罚没金额总计94282元;
上海青浦工业园区热电有限公司没收金额总计637.68元;
来源:上海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