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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补200万,连补5年!广州发布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办法!

近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办法》。文件指出,对纳入监管的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节能降耗,最高补贴1000万元。此外,对推广应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项目,包括分布式光伏项目、充电桩项目等进行了补贴扶持规定:

 

(一)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的项目投资方按照发电量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0.15元/千瓦时[应用方(屋顶方)为非公共机构的]、0.3元/千瓦时[应用方(屋顶方)为公共机构的]。单个项目最高享受补贴时间为5年,补贴时间范围在本办法有效期内。由项目投资方于项目并网后在线持续运行6个月以上后提出申请。(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二)对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用方(屋顶方)按照项目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0.2元/瓦。单个项目最高补贴200万元。由应用方(屋顶方)于项目并网后在线持续运行6个月以上后提出申请。(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三)对建设充电设施项目的,按照充电设施额定输出功率,对项目投资方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单个项目最高补贴100万元。

 

 

具体扶持标准为:1、充电桩项目。直流充电桩、交直流一体化充电桩、无线充电设施,按200元/千瓦的标准补贴;交流充电桩,按60元/千瓦的标准补贴。2、换电设施项目:按2000元/千瓦的标准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