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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实现企业互利共赢

 

  为鼓励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推广,征集、梳理节能减排先进技术,发布先进技术产品推广目录,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发布能效最高的终端用能产品目录,计划在最近出台。和之前的家电下乡与节能补贴的普惠制不同,该领跑者制度覆盖的范围仅仅是市场上能效等级较高的产品,补贴也仅仅是补贴给企业端,不涉及到消费者层面。
      因为多年来我国对节能产业刺激政策,虽然扩大了行业规模,但也给耗能和节能行业都造成了负面影响。比如产能严重过剩、市场失去调整作用、耗能企业对能源管理不熟悉,前期的节能减排资金投入不足或是不够。节能需求大,但了解节能减排服务的企业却不多,就造成了现在有节能需求,却求教无门的现象。
      面对现在这种现象,急需解决的方法。这时合同能源管理就应势而上,就是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减少耗能企业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允许客户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以节电设备为例,企业将节省的电能费用用作节能设备的租金或是分期的款项,在为工厂和设备升级的同时,降低机械设备的运行成本。
合同能源管理有十大优点:
      节能效率高,中科宇杰节电设备有限公司的节能改造项目节能率最高可达65%。
      客户零投资,全部节能咨询,节能诊断,节能设计,项目管理等均由节能服务公司负责,不需要客户投资。
      节能有,节能服务公司可以向用户承诺节能量,客户可以马上实现能源成本下降。
      节能更专业,全面负责能源管理。客户无风险,客户无须投资大笔资金即可导入节能产品及技术,专业化服务,无风险。
      改善现金流,客户借助节能服务公司实施节能服务,可以改善现金流量,把有限的资金投资在其他更优先的投资领域。
      提升竞争力,客户实施节能改进,节约能源,减少能源成本支出,改善环境品质,增强竞争优势。
      节能减排管理更科学,客户借助节能服务公司实施节能服务,可以获得专业节能资讯和能源管理经验,提升管理人员素质,促进内部管理科学化。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带给能耗单位的效益,能耗单位不用资金投入,即可完成节能技术改造;节能服务公司为能耗单位承担技术风险和经验风险;合同结束后,节能设备和全部节能效益归能耗企业。
      树立节能减排绿色形象。
      所以,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互利共赢,环保节能的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