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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发布:“十三五”节能减排方案 目标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7%

  近日,菏泽市发布《菏泽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方案提出加强重点领域节能,尤其是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运输节能,公共机构节能等,到2020年,全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7%,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646万吨标准煤左右;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3.20万吨、1.21万吨、9.10万吨、7.59万吨以内,比2015年分别下降11.2%、11.3%、16.6%、20.7%。全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在11.14万吨以内,比2015年下降20.0%。

 

  按照《方案》,我市将重点推进8个领域的节能和5个领域的减排任务。

 

  加快新能源在工业领域的应用

 

  加快高效煤粉锅炉、新型水煤浆锅炉和太阳能集热系统等新能源在工业领域的应用,推进煤炭清洁化利用和新能源高效利用。

 

  推行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

 

  城市新区按照绿色生态城区要求规划、建设,加快绿色生态示范城镇建设,推动绿色建筑由单体向区域发展、由城市向乡镇延伸。严格执行居住建筑节能75%、公共建筑节能65%标准,积极发展超低能耗建筑。推动太阳能、地热能等在建筑中的深度复合利用,100米及以下住宅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全部推行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项目推广实施装配式建造,商品住宅全面推行预制楼梯、叠合楼板,新建高层住宅实行全装修。

 

  城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超75%

 

  到2020年,实现县以上城市集中供热全覆盖,城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75%以上,在有条件的农村地区因地制宜推行集中或分散式供热试点。

 

  严控高污染项目建设

 

  2019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各类工业污染源超标问题整治工作;2020年,进一步巩固提升工业污染源超标问题整改成效,确保各类工业污染源持续保持达标排放。

 

  强化生活源污染综合整治

 

  2020年年底前,建制镇要逐步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和稳定达标运行。到2020年,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市区供热供气管网覆盖的地区禁止使用散煤,覆盖范围以外的区域推广使用清洁燃具和洁净型煤。

来源:菏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