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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服务公司向客户提供的服务项目有哪些

  节能服务公司,简称 ESCO。业务运作模式来看,节能服务公司是市场经济下的节能服务商业化实体,在市场竞争中谋求生存和发展,与传统的节能改造模式有根本性的区别。

  节能服务公司一般向客户提供的节能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能源审计。节能服务公司针对客户的具体情况,测定客户当前用能量和用能效率,提出节能潜力所在,并对各种可供选择的节能措施的节能量进行预测。

  (2)节能改造方案设计。根据能源审计的结果,节能服务公司根据客户的能源系统现状提出如何利用成熟的节能技术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成本的方案和建议。如果客户有意向接受节能服务公司公司提出的方案和建议,节能服务公司就可以为客户进行项目设计。

  (3)施工设计。在合同签订后,一般由EMC公司组织对节能项目进行施工设计,对项目管理、工程时间、资源配置、预算、设备和材料的进出协调等进行详细的规划,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并按期完成。

  (4)节能项目融资。节能服务公司向客户的节能项目投资或提供融资服务,节能服务公司可能的融资渠道有:节能服务公司自有资金、银行商业贷款、从设备供应商处争取到的最大可能的分期支付以及其它政策性的资助。当节能服务公司采用通过银行贷款方式为节能项目融资时,节能服务公司可利用自身信用获得商业贷款,也可利用政府相关部门的政策性担保资金为项目融资提供帮助。

  (5)原材料和设备采购。节能服务公司根据项目设计的要求负责原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所需费用由节能服务公司筹措。

  (6)施工、安装和调试。根据合同,由节能服务公司负责组织项目的施工、安装和调试。通常,由节能服务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来进行。由于通常施工是在客户正常运转的设备或生产线上进行,因此,施工必须尽可能不干扰客户的运营,而客户也应为施工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方便。

  (7)运行、保养和维护。设备的运行效果将会影响预期的节能量,因此,节能服务公司应对改造系统的运行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以达到预期的节能效果。此外,节能服务公司还要负责组织安排好改造系统的管理、维护和检修。

  (8)节能量监测及效益。节能服务公司与客户共同监测和确认节能项目在合同期内的节能效果,以确认合同中确定的节能效果是否达到。另外,节能服务公司和客户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协商确定节能量”的方式来确定节能效果,这样可以大大简化监测和确认工作。

  (9)节能服务公司收回节能项目投资和利润。对于节能效益分享项目,在项目合同期内,节能服务公司对与项目有关的投入(包括土建、原材料、设备、技术等)拥有所有权,并与客户分享项目产生的节能效益。在节能服务公司的项目资金、运行成本、所承担的风险及合理的利润得到补偿之后(即项目合同期结束),设备的所有权一般将转让给客户。客户最终就获得高能效设备和节约能源的成本,并享受节能服务公司所留下的全部节能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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