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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期间我国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取得哪些成效

  2012年,国务院审议通过并批准实施《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通过中央相关部门、地方政府和全行业的共同努力,“十二五”时期我国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在“十二五”期间,我国的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取得了哪些成效呢?中科宇杰与你一起来看下:

  (1)核设施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核电安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运行核电机组安全性能指标位于国际同类机组前列,在建机组质量受控,新建核电机组设计指标满足国际最新核安全标准,具备完善的严重事故预防和缓解措施,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隐患得到消除。

  (2)放射性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进展。完成一批早期核设施退役项目。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形成西北、西南、华南区域处置格局。处理处置一批历史遗留放射性废物。完成一批铀矿冶设施的退役任务,基本完成重点地区铀地质勘探设施的退役和治理任务,环境风险不断降低。

  (3)放射源辐射事故发生率持续降低。放射源辐射事故年发生率下降到历史最低水平,由“十一五”时期的平均每万枚源2.5起下降至2起以内,未发生特别重大辐射事故,各类废旧放射源及时得到收贮,确保了公众和环境安全。

  (4)核安全保障体系不断健全。《核安全法》立法进程加快。核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队伍进一步扩充,开工建设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基本建成全国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建成21个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开展200余项核安全相关技术研究并取得重点突破。应急体系进一步完善,开展核应急能力建设,形成统一调度的核事故应急工程抢险力量。

来源:中国环境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