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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督察组向山西反馈情况 指出所存在的问题
4月28日至5月28日,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对山西开展环保督察;7月30日,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向山西省委、省政府反馈了环保督察情况。督察指出,山西环境保护工作存在发展、轻保护,不作为、慢作为等主要问题。
山西省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严查严处群众举报环境案件并向社会公开。截至6月底,督察组交办的3582个环境问题举报已基本办结,责令整改2485家,立案处罚856家,罚款7179.7万元;立案侦查22件,拘留61人;约谈1589人,问责1071人。
督察指出,山西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重发展、轻保护问题较为突出。山西省一些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位不够,重发展、轻保护的观念没有得到有效扭转。一些地方面对突出环境问题强调客观因素多、主动作为少,漠视群众环境诉求,往往在上级督促或媒体曝光后,才被动应对。
(二)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多见。例如,山西省***在产能置换方案未获确认的情况下,于2016年1月违规对山西中铝华润有限公司50万吨电解铝项目予以备案。
(三)大气和水环境形势严峻。山西省2016年PM2.5、PM10平均浓度同比分别升高7.1%、11.2%,今年以来大气环境质量仍呈恶化趋势。汾河水质长期处于劣Ⅴ类,桑干河流域水质明显恶化。焦化、钢铁等行业应于2015年底前完成环保提标改造,但实际仅约1/3企业按时完成改造任务。已完成提标改造的多数焦化企业也不能稳定达标,烟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
(四)生态破坏问题依然突出。尽管山西省出台了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但泉域重点保护区禁止开发的规定始终落实不到位。煤炭资源长期过度开发已导致洪山泉、郭庄泉等6个岩溶大泉断流干涸或流量锐减。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开发问题突出,桑干河省级自然保护区2013年以来违法新建项目12个。
督察强调,山西省应根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和督察反馈意见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