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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批中央环保督察正式启动 督察组将陆续实施督察进驻

  继第三批中央环保督察意见反馈结束,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近日,第四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将全面启动。8月7日至15日,8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将陆续实施督察进驻,真正实现中央环保督察的全覆盖工作。

 

  自2015年底以来,中央环保督查组分三批对23个省(区、市)开展环保督察。2016年11月,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中,内蒙古、黑龙江、江苏等8省区共办结环境案件11871件,3422人被问责,253人被拘留。今年4月,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在北京、上海等7个省市共办理案件15631件,问责3121人,拘留265人。第三批督察反馈时,督察组交办的31457件环境问题举报已基本办结,共立案处罚8687家,拘留405人,问责4660人。

 

  8月7日,据环保部消息,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近日,第四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将全面启动,已组建8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由焦焕成、吴新雄、马中平、贾治邦、朱之鑫、蒋巨峰、杨松、李家祥等同志担任,分别负责对吉林、浙江、山东、海南、四川、西藏、青海、新疆(含兵团)开展督察进驻工作,实现对全国各省(区、市)督察全覆盖。

 

  据悉,8月7日至15日,8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将陆续实施督察进驻。督察重点内容为:省级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情况;省级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职责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地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情况。重点盯住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重点督办人民群众反映的身边环境问题的立行立改情况;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情况;重点推动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肃问责等工作情况。

 

  中央环保督察强调“党政同责”,地方政府重视程度空前中央环保督察由国务院牵头设立,组长均为现职或近期退出领导岗位的省部级领导,并由环保部牵头联合中组部和中纪委参与,重点考核各省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强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前三次如此,即将启动的第四批同样如此。

 

  从几批督察的执行情况来看,环保督察已经形成了进驻——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公布的基本流程。从已经公布的整改方案来看,各地方案均强化了后期整改计划,多省(自治区)党委、政府一把手负责组织领导整改工作,为整改方案落实提供有力保障。同时整改方案还涵盖了污染防治领域在2017年内及2020年内的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进度任务目标明确。

来源:中国环保在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