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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环保局印发:“十三五”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的通知

  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有关重点企业: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74号)要求,按照本市节能减排工作部署,我局组织制定了“十三五”本市各区和重点企业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安排部署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确保实现“十三五”总量控制目标。

 

  一、充分认识总量控制工作的重要性

 

  “十二五”时期,本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下降31.81%、30.39%、19.34%和24.96%,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任务,为环境改善做出了重要贡献。目前,环境问题仍是影响本市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重要因素,而污染物总量减排是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十三五”国家对我市下达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下降35%、25%、25%、14.4%和16.1%的目标任务,各单位要采取更有效的政策措施,重点聚焦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更深入的推进总量控制工作。

 

  二、全面落实总量控制目标责任

 

  各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将总量控制指标进一步细化分解,明确街、乡(镇)、有关部门和重点排污单位的责任,各重点企业要将总量控制目标细化分解到下属企业,将减排任务落实到具体的项目。各单位要合理安排“十三五”各年度的工作任务,按要求制定年度总量控制计划,做到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加强减排项目过程监控,准确掌握减排项目进度,对进展迟缓的项目进行督促推进,对已完成的减排项目及时核查、核算减排效益,规范报送减排项目档案资料。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评,按照国家和本市要求报送减排进度情况和年度自查报告。固定污染源单位的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责任逐步通过排污许可证予以明确。

 

  三、加强总量控制目标评价考核

 

  我局每年组织开展对各区政府和重点企业总量控制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主要考核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完成情况、减排措施的落实情况和减排过程管理情况,将考核结果报市有关部门作为区政府绩效考核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总量减排目标未完成的地区,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暂停新增排放重点污染物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按照本市节能减排奖励办法,对污染减排贡献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以适当方式给予表彰奖励。

 

  特此通知。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8月22日

 

  “十三五”各区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地区

主要水污染物

主要大气污染物

化学需氧量

氨氮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挥发性有机物

重点工程减排量(吨)

重点工程减排量(吨)

2015年排放量(吨)

2020年减排比例(%)

重点工程减排量(吨)

2015年排放量(吨)

2020年减排比例(%)

重点工程减排量(吨)

2015年排放量(吨)

2020年减排比例(%)

重点工程减排量(吨)

东城区

-

-

312

90

-

6182

25

-

9434

15

179

西城区

-

-

70

70

-

4692

25

-

10425

15

224

朝阳区

29496

4903

4468

85

-

18483

25

-

27115

15

936

海淀区

633

93

2448

80

58

11167

25

20

22709

15

790

丰台区

19003

3283

2293

90

464

12508

25

161

16069

15

458

石景山区

64

2

1566

90

-

3984

25

-

4379

15

115

门头沟区

657

92

1662

75

1074

2480

25

531

3592

25

57

房山区

4180

689

13087

70

9685

16513

30

4637

45476

60

25804

通州区

4940

779

7584

90

3753

9723

30

1298

15385

30

1481

顺义区

2416

324

6217

85

2938

9471

30

1016

14652

30

1652

昌平区

4366

639

8707

75

6037

12973

30

2088

15687

25

622

大兴区

898

106

6460

90

4379

12042

30

1514

16303

30

1461

平谷区

900

145

4183

90

753

4533

30

260

6116

30

202

怀柔区

1172

116

2463

90

1273

4183

30

934

5628

30

422

密云区

1094

173

5838

65

2974

3942

30

1029

5880

25

230

延庆区

750

94

3772

90

2774

2459

30

672

5057

30

472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

-

45

-

-

2292

10

-

4296

30

869

 

  “十三五”各区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企业名称

总量控制任务

中国石化集团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实施重点污染物综合治理,严格执行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2020年大气和水重点污染物排放强度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下属在京燃煤供热企业全部实施清洁能源改造;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达到30mg/m3的燃气锅炉占比不低于70%。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完成下属在京汽车制造企业底漆、中涂、色漆环节水性漆替代,实施有机废气深度治理,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控制在2500吨以内。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推进规划市区内再生水厂和配套管网建设,完成现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所属规划市区内污水处理厂化学需氧量削减量增加4万吨以上,氨氮削减量增加0.53万吨以上。

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完成本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的下属养殖场的关停、搬迁,禁养区外保留的养殖场实施粪便污水综合利用或有效处理,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削减15%和17%。

 

 

 

  来源:北京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