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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江西省赣州市发布“十三五”节能减排工作方案
近日,赣州市政府印发了《赣州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对氮硫排放也明确了具体指标,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3.07万吨、1.79万吨、5.62万吨、3.86万吨以内,比2015年分别下降4.3%、3.8%、4.42%和7.28%。
方案提出加强煤炭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推进煤改气、煤改电,推广使用优质煤、洁净型煤。因地制宜开发风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深度开发水电,有序推进核电。在工业与农业生产、港口码头等领域推进天然气、电能替代,减少散烧煤和燃油消费。到2020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下降到65%以下。
工业更净 建筑更绿
工业领域是节能减排的重点,方案特别强调要加强工业节能。
具体措施方面: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建设工业云大数据中心,在稀土钨、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家具等产业建设示范性数字化车间或智能工厂,创建“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坚决淘汰落后产能,禁止新增严重过剩产能项目,积极稳妥处置产能过剩行业的企业退出。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数字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力争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0%以上。支持技术装备和服务模式创新,鼓励发展节能环保技术咨询、系统设计、设备制造、工程施工、运营管理、计量检测认证等专业化服务。开展节能环保产业常规调查统计。
建筑节能方面,全市推行绿色施工方式,推广节能绿色建材、装配式和钢结构建筑。严格新建建筑节能评估审查,确保城镇新建建筑中政府投资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和纳入绿色建筑发展规划的项目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既有建筑及设备设施绿色化改造和空调、配电、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节能改造;推广采用安全高效保温墙体材料和节能门窗等绿色建材,应用节能节水餐饮设备设施,安装节能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积极实施用水器具、设备设施和老旧管网节水改造。推进利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空气热能、工业余热等解决建筑用能需求。
同时,全市各地要继续抓好能效标识管理,落实好节能低碳环保产品认证及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标识和认证制度,推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积极开展绿色商场、绿色宾馆、绿色饭店、绿色景区等绿色服务第三方认证评价,依法查处节能低碳环保标识虚标企业。
家门口的生态更好
方案明确,全市将开展生活源污染综合整治,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发展进行填平补齐,加快配套污水管网建设与雨污分流改造,优先推进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到2020年,设区城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
强化污泥处理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城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左右,敏感区域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至一级A。
强化农村生活污染源排放控制,采取城镇管网延伸、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等多种形式,到2020年,90%以上行政村的生活垃圾处理达到国家农村垃圾治理要求。
在想办法解决污水、垃圾的同时,还要加大源头治理,对此,方案明确,要严控农业领域污染,严格关停排污不达标企业,用强硬手腕守护“绿水青山”。
鼓励绿色消费
为倡导绿色生活,赣州将开展旧衣“零抛弃”活动,方便闲置旧物交换,积极引导绿色金融支持绿色消费,积极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效家电、节水型器具等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限制过度包装,尽可能选用低挥发性水性涂料和环境友好型材料。加快畅通绿色产品流通渠道,鼓励建立绿色批发市场、节能超市等绿色流通主体。
大力推广绿色低碳出行,倡导绿色生活和休闲模式。同时,深入开展全民节约行动和节能“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军营、进商超、进宾馆、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农村”等“十进”活动。
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及时准确披露各类环境信息,扩大公开范围,保障公众知情权,维护公众环境权益。大力推进环境公益诉讼,鼓励和支持符合规定的主体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依法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来源:赣州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