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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启动组织开展2017年度省节能奖申报工作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临沂市节能办):

 

  为落实节能考核奖惩制度,调动全社会开展节能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发展,根据《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和《山东省节能奖励办法》(鲁政办字〔2018〕   6号),现组织开展2017年度省节能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2017年度省节能奖包括:山东省节能突出贡献单位、山东省重大节能成果、山东省节能先进单位、山东省优秀节能成果4个奖项。评选原则、范围、条件、程序和奖励方式按照鲁政办字〔2018〕6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申报材料

 

  申报奖励需填报奖励申报表,报送相关材料,并提供设区市政府的书面推荐报告。

 

   (一)申报山东省节能突出贡献单位、山东省节能先进单位需要填报的表格:《山东省节能突出贡献单位申报表》,《山东省节能先进单位申报表》。需报送的材料:典型材料、能源管理岗位设立、节能奖惩制度设立、相关企业标准、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等;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节能效果评价分析报告,主要包括实现节能量、节能指标数据来源、计算依据、计算过程说明等;第三方机构营业执照、资质说明。

 

  (二)申报山东省重大节能成果和山东省优秀节能成果需要填报的表格:《山东省重大节能成果申报表》,《山东省优秀节能成果申报表》。需报送的材料:节能成果介绍、技术或产品的鉴定材料、专利证书复印件、产品许可证复印件、项目批复文件复印件;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节能效果评价分析报告,主要包括实现节能量、节能指标数据来源、计算依据、计算过程说明等;第三方机构营业执照、资质说明。

 

  (三)申报材料中的典型材料、成果介绍主要包括工作措施及取得的节能成效或技术成果的节能原理及推广应用效果,要求文字精炼,内容具体,数据详实,事迹突出。申报表、典型材料和成果介绍中的数据以2017年度统计数据为准。

 

  (四)申报材料应以申报表做封面,用A4纸打印并胶装成册,于2018年3月底前,一式2份(含电子版)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资源节约处,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并在申报表中指定位置填写申报单位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三、其他要求

  各市、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宣传,深入调查研究,注重挖掘节能新典型,总结推广新经验,及时发现节能效益显著、推广应用潜力较大的新成果,特别是自主研发的节能技术和产品,确保推荐成果具有先进性、实用性和代表性。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各市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申报内容真实准确。申报中,同一项目只能由一个单位推荐,不得通过多个单位重复申报,同一个单位只能申报一个奖项,不得重复申报其他奖项。

 

  联系人:张成泉 0531-86902027   该Email地址已收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您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JavaScript。

 

来源:山东信息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