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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宇杰:关于广东省2017年节能监察工作的主要任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33号令)等节能法律法规,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印发了《2017年广东省节能监察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本次的计划一共提及到了11大任务:

  (一)2016年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专项复查

  对2016年专项监察中发现存在能耗超标和不合理用能等行为的企业进行跟踪处理,对下发的限期整改通知书、意见书、建议书的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组织监察人员对整改材料进行审核,对未按时提交整改报告和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企业开展现场复查。根据复查情况,对不按要求整改的违法用能单位,依法进行处罚。

  (二)日常节能监察

  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能源管理岗位设立、能源管理负责人任用、能源计量管理制度建立、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的建立执行、节能规划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执行情况、淘汰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以及落后工艺等情况进行监管。

  (三)水泥行业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核查

  按照《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水泥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880号)、《关于水泥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75号)和《关于协助第三方机构做好全省水泥生产企业电耗核查工作的通知》(粤经信节能函〔2016〕176号)要求,对水泥企业落实阶梯电价政策情况进行核查。

  (四)钢铁行业能耗限额及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专项监察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对钢铁行业企业的产品能耗水平和能耗限额标准进行监察,现场检查钢铁企业基础情况数据,粗钢产量,烧结、球团、高炉、转炉工序产量和能耗,执行《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情况,节能管理措施情况等。

  (五)重点行业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专项监察

  全面核查2016年平板玻璃行业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水平和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选择合成氨、烧碱、陶瓷等行业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察。

  (六)淘汰落后电机、变压器专项监察

  按照《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二、三、四批)和《在用低效电机淘汰路线图》要求,对电机生产企业和年电耗300万千瓦时以上(含)的工业企业实施专项监察。

  (七)淘汰落后电机、变压器专项监察

  按照《关于印发高效节能环保工业锅炉产业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492号)和《关于印发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4〕2451号)要求,对锅炉生产和使用企业实施专项监察。

  (八)电机能效提升补贴项目专项核查

  以电机能效补贴项目单位为核查对象,省中心对40个补贴项目开展抽查。现场检查项目真实性、是否符合补贴条件和范围、资金使用情况、节能节电效果,同时对企业淘汰落后电机、高耗能配电变压器的情况进行现场监察。

  (九)公共机构节能专项监察

  以大、中型及开展能源审计、创建节水型单位的公共机构为重点,会同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专项监察,监察内容包括节能管理制度及能源管理负责人聘任、能源消费状况报告报送、能源统计与计量、车辆管理、节能办公产品采购、节能工作负责制、节水工作、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重点用能部位管理和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等。省中心完成16家左右,各地市(县)节能监察机构完成100家以上。

  (十)建筑领域节能专项监察

  以列入重点用能单位的宾馆饭店、商贸企业为主要监察对象,会同建筑领域节能主管部门开展建筑领域节能专项监察,检查室内空调温度控制、空调系统节能运行管理、景观照明、节能技改情况等,全省完成25家左右。

  (十一)交通领域节能专项监察

  以交通领域企业为监察对象,会同交通领域节能主管部门开展交通领域节能专项监察,检查能源管理机构设立及能源管理负责人聘任、能源计量与统计、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如实上报以及交通营运车船执行燃料消费限值标准情况等,全省完成25家左右。

来源:节能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