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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发布《关于重庆电网2017-2019年输配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重庆市物价局日前发布了《关于重庆电网2017—2019年输配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参与巿场交易的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由用户或巿场化售电主体与发电企业通过自愿协商、巿场竞价等方式自主确定,电网企业按照本通知公布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参与电力巿场的用户购电价格由巿场交易价格、输配电价(含线损和交叉补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未参与电力巿场的用户,执行政府定价。电价标准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原文件如下:
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局,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有关发电企业,有关售电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输配电价改革的统一部署,经审核,现将重庆电网2017—2019年输配电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输配电价
重庆电网2017—2019年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详见附表。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执行此输配电价标准。
二、执行时间
以上电价标准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三、积极推进发电侧和销售侧电价市场化
参与巿场交易的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由用户或巿场化售电主体与发电企业通过自愿协商、巿场竞价等方式自主确定,电网企业按照本通知公布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参与电力巿场的用户购电价格由巿场交易价格、输配电价(含线损和交叉补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未参与电力巿场的用户,执行政府定价。
四、交叉补贴
结合电力体制改革进程,配套改革不同种类电价之间的交叉补贴。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应于2017年底前申报现有各类用户电价间交叉补贴数额,经我局审核后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电网企业要严格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按要求及时提供投资、收入、成本、价格等情况,同时加强管理、约束成本、提高服务水平、保障供电安全,配合建立科学规范透明的输配电价监管制度。
(二)各区县(自治县)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与有关部门加强配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监管,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附件:2017—2019年重庆电网输配电价表
注:1、表中电价含增值税、线损及交叉补贴。
2、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输配电价水平按上表执行,并按规定征收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的具体征收标准以现行目录销售电价表中征收标准为准。其他电力用户继续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
3、2017—2019年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综合线损率按6.94%计算,实际运行中线损率超过6.94%带来的风险由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承担,低于6.94%的收益由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和用户各分享50%。
来源:重庆市价格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