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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布:安委会对7省市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

  25日,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9月7日至22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组对江苏省、青海省、上海市、重庆市、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陕西省大检查工作进行督查,重点抽查了煤矿、建筑施工、非煤矿山等行业领域的多家生产企业,对8月份国务院安委办督导组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情况进行再检查。

 

  据安监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务院安委会部署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以来,江苏省共出动检查人员5.87万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近4.8万家次;青海省检查行业监管部门116个,生产经营单位2416家次,排查各类隐患4382项,完成整改4240项;上海市问责曝光工作不力单位152家,人员19人,追究刑事责任320人;重庆市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充实业务人员;内蒙古自治区巡查发现的380项问题和隐患整改率为87.6%,督导发现的62项问题和隐患整改率为85.4%,明察暗访发现的49项问题和隐患已全部完成整改;黑龙江省对推进大检查工作不力的3个部门、13名责任人进行了撤职、调离工作岗位、通报批评等处理;陕西省打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6040起,关闭取缔企业482家,停产整顿企业1728家,罚款2424.68万元。

 

  但督查也发现,各省市区的大检查工作还存在一定问题。江苏省个别部门发现企业安全隐患不进行执法和处罚,有的甚至发现重大隐患也未进行处罚;青海省个别部门和企业对问题隐患没有按照要求进行整改;上海市部分企业自查自改流于形式;重庆市不少区县对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结案按下限处罚,事故单位相关责任人追究偏少;内蒙古自治区多家企业仍被发现存在大量重点隐患和问题;黑龙江省抽查的49家企业仍查出事故隐患196条;陕西省部分企业的隐患和问题整改不彻底。

 

  国务院综合督查组已将督查发现的问题反馈给各省市区安委会,要求各省市区认真查找原因,制定改进和预防措施。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