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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出台“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近日,泉州市发布《泉州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到2020年,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6%,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3886万吨标准煤以内。公共机构率先采购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新建和既有停车场要规划建设配备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车位比例不低于10%。

 

  清洁能源比重逐步提高。将落实《泉州制造2025发展纲要》,深入实施17个重点产业转型升级路线图,采用先进适用节能低碳环保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在推动能源结构优化方面,方案要求加强煤炭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推广使用优质煤、洁净型煤,推进煤改气、煤改电,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电力等优质能源替代煤炭使用。立足低碳、清洁、高效,合理安排在建电源投产时序和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电源布局和提高清洁能源比重。控制发展风电,推动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支持水电技改。力争到2020年,煤炭占能源消费维持在35%以下,清洁能源利用率提高到20%,清洁能源比重逐步提高。

 

  每年新增(更新)新能源公交100部,重点领域节能方面,到2020年——工业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化水平显著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降低18%。全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全市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0万平方米。

 

  每年新增(更新)新能源公交100部,鼓励运输装备向专业化、标准化、大型化、智能化、节能化方向发展。全市农村地区基本实现稳定可靠的供电服务全覆盖,鼓励农村居民使用高效节能电器。

 

  持续开展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推进锅炉生产、经营、使用等全过程节能环保监督标准化管理,“十三五”期间全市燃煤工业锅炉实际运行效率提高5个百分点。

 

  运用“互联网+”,发展智能化回收。汇入山美水库、惠女水库等重要湖库的河流应实施总氮排放控制,落实控源、截污、清淤、活流措施,营养状态水平到2020年要有所好转。

 

  生活源污染综合整治方面,到2020年,中心市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各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 95%、90%左右,全市各城市、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高到98%以上,所有乡镇(集镇区)和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城市、县城、所有乡镇(集镇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达100%。园区循环化改造方面,到2020年,国家级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50%以上的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

 

  同时,泉州市讲加快互联网与资源循环利用融合发展。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运用“互联网+”创新经营模式,发展智能化回收,优化逆向物流网点布局,鼓励建设覆盖城乡、互联互通、运转顺畅的物流回收体系。鼓励相关行业协会、企业参与构建行业性、区域性、全国性的产业废弃物和再生资源在线交易系统。在开展循环化改造的园区建设产业共生平台。到2020年,初步形成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高值废弃物在线回收利用体系。

 

来源:绿色节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