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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基金 2018年第二批扶持计划现已开始申报
近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通知,深圳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基金2018年第二批扶持计划现已开始申报。该扶持计划将重点扶持循环经济示范工程、节水、节能、减排及污染防治等领域。根据综合评审结果,每个项目的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积极推进全市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工作,实现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目标,依据我市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有关政策规定,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组织实施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2018年第二批扶持计划。据悉,该扶持计划将重点扶持循环经济示范工程方面(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建筑废弃物及余泥渣土综合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电子废弃物回收及资源再生利用项目、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污泥减量及综合利用项目和垃圾分类、回收、焚烧发电项目等)、节水方面(节水改造项目,雨水、中水收集及利用项目,海水淡化及直接利用项目等)、节能方面(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等)、减排及污染防治方面(高效除尘、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扬尘抑制项目等)。对于节能减排技术应用专项及循环经济示范项目专项还将给予直接补助。
该专项基金面向的扶持对象为在深圳市(或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并且该单位要具备健全的财务核算和管理体系,须正常经营满一年以上。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相关扶持计划申报指南的要求,编写项目申请报告(可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写或自行编写),填写相关表格,并备齐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附件。项目申请报告封面须注明申报项目扶持专项类别、项目名称、所属领域、项目单位、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手机、传真)等。项目申报单位须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分厅在线申报,完成在线申报后,无需再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在线申报时间:2018年3月20日-2018年4月13日下午18:00。具体申报信息可参见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分厅。
来源:宝安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