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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

 

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我国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的纲领性文件。 

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是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 

  工业革命后,人类社会生产力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但也带来了经济危机频发、贫富差距拉大、生态环境破坏、全球气候变暖等一系列问题。尽管一些研究给出诸如“停止增长”的解决方法,如美国学者鲍丁的“宇宙飞船经济学”、罗马俱乐部《增长的极限》提出的“零增长”对策、赫尔曼·E·戴利的“稳态经济”等,但在实践层面,发展产生的问题最终仍需在发展中解决,关键在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在西方,国际组织、政府和学界相继提出了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包容性增长等概念和转型方向,并用于指导实践。尽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上难言成功。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这是我国立足于基本国情、结合国际趋势、面向第二个百年目标作出的战略选择,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从自身情况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已成为社会主义新时代落实可持续发展的主要路径。自1992年参加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以来,我国一直在探索适合自身国情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我国“九五计划”把可持续发展确立为国家战略;进入21世纪,党和国家相继提出一系列发展理念,如“新型工业化”(2002)、“循环经济”(2003)、“两型社会”(2005)、“低碳发展”(2009)等。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把“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正式提出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这是我国进入新时代社会主义建设的战略选择。 

  从国际趋势看,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实现绿色复苏,已经成为世界潮流。目前国际上已实现或者已提出碳中和目标的国家有31个,正在酝酿提出碳中和目标的国家将近上百个,届时提出碳中和的国家将覆盖全球75%的GDP、53%的人口及63%的碳排放,实现迈向碳中和已成为毋庸置疑的趋势。一些国家和地区已开始相继宣布具体实施方案,如2019年12月欧盟委员会发布《欧洲绿色协议》,强调以2050年实现碳中和为核心战略目标,构建经济增长与资源消耗脱钩、富有竞争力的现代经济体系;2020年3月欧盟发布新版循环经济行动计划,核心内容是将循环经济理念贯穿产品设计、生产、消费的全生命周期。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各国也在呼吁推动疫情后世界经济“绿色复苏”。 

  面向百年目标,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是建设现代化国家的必由之路。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建设成就非凡,但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资源环境问题和挑战。2018年我国以占全球16%左右的GDP,消耗全球将近一半的钢铁和水泥、将近四分之一的能源,温室气体排放占比高。我国提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2050年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届时人均GDP将在当前基础上翻番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乃至更高。这种情况下,传统发展模式势必难以为继,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成为必然选择。 

  同时,我们也应看到,要在经济社会发展和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过程中同步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任务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也是世所罕见。一方面,我们正在经历人口、资源与污染排放的峰值平台期,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的逐步脱钩将呈现漫长而反复的特征。另一方面,我国也面临经济社会的全面转型,在绿色低碳等目标和需求引领下,结构性变革的特征十分显著。该过程中,面临疫情后恢复、供应链重塑等挑战和传统发展方式的惯性,各地普遍存在着无从入手的难题,一系列制度政策和体制机制问题亟待解决。此背景下,发布《意见》,正是针对这些需求的切实回应。 

 

 

 

来源:环资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