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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宇杰解析: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服务推广的三大难点

推广能源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提升能源利用率,实现节能减排和可持续性发展,国家和地方政策的支持和利于发展的市场环境是基础,节能服务公司节能技术和水平的提高,才是最终推动合同能源管理发展的关键。目前,我国节能服务公司在合同能源管理领域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中科宇杰为大家解析,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服务推广的三大难点:

 

1、合同能源管理节能项目融资难

 

融资难是目前节能服务公司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运营中遇到的最大障碍。合同能源管理尤其是能源费用托管型模式的市场机制要求节能服务公司必须拥有较强的资金实力,但由于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的投入产出周期长,许多能源托管节能项目一般在投入五到十年之间才会有回报,在节能服务公司已经投入能源费用托管项目后,后续要进行投入新的项目面临很大的资金压力,而作为中小企业节能服务公司,又是新生的技术型企业,谷底资产、信用度相对较低,很难从银行获得商业贷款。

 

2、部分节能服务公司缺乏核心竞争力

 

我国自1997年成立示范性节能服务公司以来,相继成立了许多节能服务企业。但由于我国节能服务产业尚处于起步阶段,现阶段节能行业的准入门槛较低,导致节能服务公司良莠不齐,很多公司并不具有相应的技术水平实力和竞争力。有些公司规模偏小,人员综合素质不强,内部管理不规范,产品技术含量低,深入、持续的研发能力不强;有些公司没有自主产品,缺乏核心竞争技术,开拓市场更多地依靠关系和各自的客户资源条件;有些公司则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经过短暂的“辉煌”之后,所拥有的技术渐渐过时,后续研发跟不上,公司也因此随之难以运行下去。

 

3、合同能源管理与现行制度仍然存在矛盾

 

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服务与我国现行制度仍然存在着一些矛盾,比如说与财务制度、税收制度之间的矛盾。政府机关、公共建筑等是节能服务的重点领域,而这些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对节能项目的进入却有着政策壁垒,不利于节能服务项目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