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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冬季清洁供暖实施方案(2021—2023年)发布 大力推广电供暖
日前,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鄂尔多斯市冬季清洁供暖实施方案(2021—2023年)》,要求按照由城市到农村推进的总体思路,加快提高清洁取暖比重,到2021年,全市清洁供暖率达到70%。
针对主要工作任务,《方案》明确巩固发展清洁燃煤集中供暖、大力推广电供暖、有序发展天然气供暖、充分利用工业余热供暖,推进个别行业“煤改电”、加快淘汰“小锅炉”供暖、强化清洁取暖政策措施保障等六项内容。其中,在推广电供暖及余热供暖方面,《方案》提及加强实施储热式电锅炉。
《方案》指出,2020年,全市农灌负荷约46万千瓦,冬季全部停用后腾出大量供电空间,可满足约4.5-7.4万户供暖用电需求,为推广电供暖提供了充足的电力保障。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出台蒙西地区峰谷电价,进一步降低了电供暖运行成本,为推广电供暖提供了电价支撑。
《方案》要求,鄂尔多斯市要采取以下方式推广电供暖:一是各旗区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结合散煤替代工作,优先在农村牧区住户相对分散的地区实施碳晶、发热电缆、电热膜等分散式电供暖替代燃煤采暖;
二是对燃气(热力)管网无法到达的城区、城乡结合部,实施储热式电锅炉、热泵等集中式电供暖;
三是鼓励具备电供暖改造条件的学校、商场、办公楼等热负荷不连续的公共建筑采用分散式电采暖及电储能供暖,进一步降低热力管网热负荷;
四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充分利用我市风光资源优势,借鉴已有新能源供热项目,逐步扩大风电、光伏供热试点范围,提高新能源就地消纳能力。
此外,园区要统筹规划利用工业余热回收供暖,对具备工业余热供热条件的钢铁、焦化、化工等企业,鼓励其采用余热余压利用等技术对周边村镇集中供热,并积极推广热泵、蓄热及中低温余热利用技术,进一步提升余热利用效率和范围,实现能源梯级利用。在园区生产工艺需要热水(蒸汽)的各类行业,推进储热式与直热式工业电锅炉替代燃煤锅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