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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市发布78个PPP项目名单 总投资达2504亿元
近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发布了传统基础设施领域2017年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名单,含78个项目,总投资达2504亿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取得新进展!
对各地提出了哪些要求?
一、规范PPP项目实施
(1)科学制定PPP项目规划,合理确定PPP项目总体规模,并加强可行性研究论证。
(2) 明确PPP项目的主体应为政府负有提供责任又适宜市场化运作的基础设施类项目。
(3)积极为PPP项目配置广告等赢利资源,积极与相关经营性项目进行组合捆绑进行综合开发,但不应将房地产等纯商业化内容纳入PPP项目。
(4)重点推动实施以使用者付费为主的特许经营项目,科学论证涉及政府补贴的项目,审慎开展完全依赖财政支出的政府付费项目,降低PPP项目对政府付费的依赖。
(5)严防推进PPP中不规范操作增加地方隐性债务,严防通过固定回报、保底承诺等方式变相举债。
二、规范社会资本遴选
(1) 社会资本方应依法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两阶段招标、竞争性磋商谈判等竞争性方式,公开择优选择具有相应投资能力、管理经验、专业水平、融资实力及信用状况良好的社会资本方作为合作伙伴。其中,拟由社会资本方自行承担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重要的设备、材料等采购的,应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不得以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社会资本规避工程招标。
(2) 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不得在社会资本资格、要求等方面设置过高、不合理的条款、规定。
三、积极运用PPP模式盘活存量资产
(1) 推动实施边界条件明确、商业模式清晰、投资回报机制合理、现金流稳定的基础设施存量优质资产择优转让社会资本方项目,更多采用转让项目经营权、收费权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主要用于新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建设,形成投资良性循环。
(2)支持通过资产证券化、发行PPP项目专项债券等方式开展市场化融资,提高资产流动性,拓宽资金来源,吸引更多社会资本以不同方式参与。
四、加快PPP项目实施推进
(1)对推介类项目重点要加快前期节点推进,及早启动签约洽谈工作。
(2)对洽谈类项目要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依法择优选择社会资本方,促进项目早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