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各省碳排放额分配及减排潜力分析——浙江、天津、山东碳减排潜力要明显高于其他地区

结论 通过下文分析,主要得出以下几方面结论:

 

1)我国30个省(市、自治区)碳排放权分配数额差异较大,其中云南、四川、黑龙江依次占据前3位,其配额均超过了10×108t,分别为14.209×108t、13.694×108t、11.704×108t。与此对应,宁夏配额最少,仅为0.382×108t,山西、新疆依次排在倒数二、三位,分别为0.591×108t、0.669×108t。

 

214个地区的碳排放权初始空间余额表现为盈余状态,其中以云南最高,根据原因差异可大致分为低排放、高配额”“低排放、低配额以及高排放、高配额等三类不同地区。其他16个地区均表现出了一定程度的欠缺,结合数值差异可划分为以江苏等4地为代表的轻度欠缺地区,以天津等7地为代表的中度欠缺地区,以及以辽宁等5地为代表的重度欠缺地区。

 

3)在16个碳排放权欠缺地区中,浙江、天津、山东3地所具备的碳减排潜力要明显高于其他地区,处于领先水平;福建、重庆、安徽等7地的减排目标实现潜力处于居中水平;而甘肃、内蒙古、贵州等6地所呈现出的碳减排潜力相对较小。进一步分析表明,各地区碳减排潜力与其碳排放权欠缺量之间虽表现出了一定趋同性但并非完全一致。

 

全文如下:

 

  1. 1.    介绍

 

近年来,由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所导致的气候变暖对全球生态环境带来了极大破坏,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疾病传播。作为全球气候治理的重要参与者,中国早在《巴黎协定》签订之前就已向世界各国公布了未来的减排计划。

 

有鉴于减排工作重要性的不断凸现,近年来有不少学者立足于中国碳排放问题展开深度探讨。通过对文献梳理,作者发现目前关于中国碳排放问题的研究已较为系统,基本涵盖了各个方面,所得出的相关结论也为逐步完善我国碳排放抑或碳减排问题的研究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但同时,现有研究也存在着一定不足,重点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虽然也有学者探讨过碳排放权的省域分配问题,但在指标体系的构建上却更倾向于各类社会经济指标,而忽视了以林业、农业等为代表的生态功能指标。二是在完成碳排放权省域分配之后,对表现出欠缺特征的地区缺少深度分析。正是基于此,文章重新构建碳排放权区域分配指标体系,并以此为基础完成碳排放权的省域分配;然后从中识别出碳排放权初始空间余额欠缺地区并对各自碳减排潜力进行综合评估。

 

  1. 2.      研究方法

 

为了实现预期研究目标,文章采用多种分析方法。首先,通过查阅有效文献、咨询领域内相关专家的方式完成碳排放权区域分配指标体系的构建,并利用熵值法确定各指标权重;同时利用k-均值法对30个省级行政区展开聚类分组。然后,在完成2017—2030年碳排放权有效测度的基础上,借助区组间碳排放权分配方法和影子价格模型实现对30个省级行政区碳排放权数量的分配,并以2017年为例计算出各地区碳排放权的初始空间余额,且从中识别出盈余地区和欠缺地区。最后,对于碳排放权欠缺地区,科学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并借助主成分分析法完成对各自碳减排潜力的综合评估。

 

3.结果分析

 

3.1中国碳排放权区域分配及初始空间余额

 

表1  2017年我国30个省级行政区碳排放量、碳排放权分配额及其初始余额 



由表1可知,目前全国有14个地区表现出盈余特征。其中,云南、四川、黑龙江、北京碳排放权初始空间余额要明显高于其他地区,可归为“充分盈余”地区。河南、江西、湖北、广西、上海、吉林等6地依次排在5~10位,可归为“中度盈余”地区。除此之外,海南、青海、广东、江苏等4地也表现出了一定空间盈余特征,但余额数量较低,可归为“略微盈余”地区。从总体区域分布来看,东、中、西部均有涉及,根据成因差异可大致分为三类:(1)以京、沪、赣、桂、川、滇等6地为代表的“低排放、高配额”地区,这些地区或自身能耗水平较低、或能源利用结构相对合理,客观上促使各自碳排放量处于较低水平。(2)以吉、琼、青等3地为代表的“低排放、低配额”地区,各自相对较小的经济体量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对能源的消耗,进而使其碳排放量处于较低水平。(3)以黑、苏、豫、鄂、粤等5地为代表的“高排放、高配额”地区,各地二、三产业能源消耗数量巨大,且均为农业生产大省,由此导致其碳排放量居高不下。

 

其他16个地区的碳排放权初始空间余额均表现出了一定程度的欠缺,而根据各自的欠缺程度可将其划分为三类:(1)轻度欠缺地区,包含浙江、安徽、福建、重庆等4地。其中浙、皖二地属于典型的“高排放、高配额”地区,其理论配额为当前碳排放量的90%甚至以上,所面临的减排压力可能相对较小;闽、渝二地碳排放权配额与当前碳排放量均属于较低水平,经济发展层次在全国居于中等水平,各自减排工作均面临一定压力。(2)中度欠缺地区,包含天津、内蒙古、湖南、贵州、陕西、甘肃、宁夏等7地,除天津外均为我国中西部省区。其中,内蒙古、陕西的能源利用结构相对单一,客观导致各自碳排放量处于较高水平;除此之外的其他地区均表现出“低排放、低配额”特征,且前者数量要明显少于后者,各自碳排放权理论配额均不及其碳排放量的50%,面临较大减排压力。(3)重度欠缺地区,包含河北、山西、辽宁、山东、新疆等5地,都呈现出较为明显的“高排放、低配额”特征,从目前境况来看均面临极为严重的碳排放赤字,高耗能源的广泛利用是导致其碳排放量居高不下的关键动因,而各自林木资源蓄积量的相对欠缺又极大制约了其碳排放权的分配。

 

3.2碳排放权欠缺地区碳减排潜力综合评估

 

从图1中不难发现,浙江、天津、山东等3地的综合评分要明显高于其他13个地区,表明它们减排潜力较大,未来所面临的碳减排压力相对较小,就区域分布而言均位于我国东部。福建、重庆、安徽、湖南、辽宁、陕西、河北等7地依次排在4~10位,评分介于55~80之间,这些地区的减排目标实现潜力在16个碳排权欠缺省份中处于居中水平,主要分布于我国中部。甘肃、内蒙古、贵州、山西、宁夏、新疆等6地综合评分均在45以下,依次排在11~16位,上述地区所呈现出的碳减排潜力相对较小,其中除山西之外均为我国西部省(自治区)。

 

 图1 碳排放权欠缺省区减排潜力综合评估结果

4.结论

 

 

通过分析,主要得出以下几方面结论:

 

(1)我国30个省(市、自治区)碳排放权分配数额差异较大,其中云南、四川、黑龙江依次占据前3位,其配额均超过了10×108t,分别为14.209×108t、13.694×108t、11.704×108t。与此对应,宁夏配额最少,仅为0.382×108t,山西、新疆依次排在倒数二、三位,分别为0.591×108t、0.669×108t。

 

(2)14个地区的碳排放权初始空间余额表现为盈余状态,其中以云南最高,根据原因差异可大致分为“低排放、高配额”“低排放、低配额”以及“高排放、高配额”等三类不同地区。其他16个地区均表现出了一定程度的欠缺,结合数值差异可划分为以江苏等4地为代表的轻度欠缺地区,以天津等7地为代表的中度欠缺地区,以及以辽宁等5地为代表的重度欠缺地区。

 

(3)在16个碳排放权欠缺地区中,浙江、天津、山东等3地所具备的碳减排潜力要明显高于其他地区,处于领先水平;福建、重庆、安徽等7地的减排目标实现潜力处于居中水平;而甘肃、内蒙古、贵州等6地所呈现出的碳减排潜力相对较小。进一步分析表明,各地区碳减排潜力与其碳排放权欠缺量之间虽表现出了一定趋同性但并非完全一致。

 

来源:田云,林子娟.巴黎协定下中国碳排放权省域分配及减排潜力评估研究[J].自然资源学报,2021,36(04):921-933. 转自气候变化与低碳经济学)

 

北京设全国自愿减排等碳交易中心,八部委鼓励

日前,生态环境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委印发《关于加强自由贸易试验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中指出鼓励北京自贸试验区设立全国自愿减排等碳交易中心。

 

鼓励自贸试验区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支持地方自主开展林业碳汇等具有明显生态修复和保护效益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鼓励自贸试验区利用现有产业投资基金,加大对碳减排项目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气候投融资试点。支持北京、天津、河北自贸试验区参与碳排放权、排污权交易市场建设,开展生态环境治理合作,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

 

 

 

近年我国交通碳排放持续增加,各行业减排,节能技术是关键!

截至2018年,交通部门能源消耗量占全国总能源消耗量的10.7%,直接CO2排放为9.8亿吨,其中道路交通占比最高约为73.5%。交通基础设施快速建设,特别是公路基础设施突飞猛进,导致交通领域能源消耗逐年增长,增长率达9%高于社会平均水平。我国人均客运距离仅为美国的1/10,日本的1/5,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及交通服务的需求还将持续增加。交通领域未来须改变当前的发展模式,减缓当前交通用能快速增长的态势,探索低碳发展道路。

2008~2018年交通部门直接碳排放变化
来源:中国交通部门低碳排放措施和路径研究综述

 

城市化带来建筑排放增加,建筑能耗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建筑部门碳排放包括建材生产运输、建筑施工和运营等阶段,因此除绿色建筑之外,建筑减碳还与工业、燃气、电力、交通等部门相关。2019年全球建筑建造行业能耗和碳排放分别占35%和38%,且处于持续上升阶段。我国建筑碳排放主要来源于建材生产运输阶段和建筑运行阶段。2018年全国建筑全过程碳排放为49亿吨,其中,建材碳排放27亿吨,建筑施工阶段碳排放1亿吨,建筑运行阶段碳排放21亿吨。

 

2019年全球建筑建造行业终端能耗和碳排放占比
来源:2020年全球建筑和建造业状况报告

 

北京中科宇杰节电设备有限公司是一家集智能节电系统开发、制造、能源审计、节能项目投融资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认定企业、科技部科技评价企业,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备案的专业大型节能服务公司。

 

作为专业的节能服务提供商,中科宇杰根据不同用能客户的用电形态和负荷情况,制定了极具可行性和投资性的高效节电解决方案。中科宇杰自主研发的八大高效节能系统可应用于工业、商业、市政工程等广泛行业领域。节电效果显著,节电率高达15%-65%。

 

全国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大会发言摘登

李伟常委的发言:
 
推动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我国向全世界作出的庄严承诺,是中共中央对全党全社会提出的历史性战略任务,是我国立足“三新”、构建新的国际关系的主动选择。4月,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部分委员就此进行调研。我们认为,当前,必须抓住“十四五”这个关键窗口期,重点解决以下问题:
 
      一是认识的片面性。一些地区、企业将碳达峰误解为短期冲高目标,工作上出现冒进。二是认识不到位。对实现“双碳”必要性和有利条件认识不够,畏难情绪大。三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路径和政策措施不明,相应体制机制、法律保障及部门职能调整还未到位。四是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难度大。五是碳排放标准不明、碳源碳汇底数不清,技术及基础工作薄弱。
 
      建议:
 
      一、加强顶层设计,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纳入发展改革工作全局。“十四五”这五年要集中力量打基础、建机制、定政策、明标准、理顺关系。妥善处理好发展和减排、短期和中长期、整体和局部的关系,结合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着眼全局算大账算总账,科学制定碳达峰行动计划和碳中和长远规划。
 
      二、积极构建碳达峰、碳中和制度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全国统筹,推进政策创新,强化部门合力,推广先进经验。完善法律体系,立足“双碳”视角对相关法律进行审视完善,重点加快能源法修订和碳排放权交易立法。
 
      三、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继续压减高耗能行业落后产能,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大幅度提高非化石能源比例,建立满足水电、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要求的新型电力系统。积极开展用于碳封存的地球结构勘测研究和试验,建立碳封存的技术链、产业链和资本链。
 
      四、加强绿色低碳重大科技联合攻关和推广应用。加强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布局,制定发布重大工业低碳技术目录,积极发展技术除碳;建立煤炭、石油、石化、电厂等相关行业联动机制,解决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成本高、效率低问题。
 
      五、加强碳汇研究,全方位提升固碳增汇能力。积极推进“两增加一减少”(即增加清洁能源比重和碳汇能力,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大力推进造林绿化工程,优化和提升义务植树行动,提升森林碳汇能力;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持续支持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巩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六、树立系统安全观,协同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妥善处理减污降碳与能源、产业链、供应链、粮食、生态、金融、就业及社会安全的关系。突出气候治理引领作用,编制分领域、分行业行动方案,建立全国统一碳核算标准体系。大力构建全民参与的绿色低碳节能生产生活方式,为我国绿色发展营造有利空间。

 

碳排放总量和人均增长显著,碳减排压力较大,节能减排要抓紧!

我国碳排放总量在2008年首度超过美国,2019年已接近美国的2倍,占全球总碳排放的27.2%,超过美国和欧盟的总和。人均碳排放量已超过欧盟,排名全球第二。如延续原有发展模式,将在短期内超过美国。2019年,碳排放强度为6.88吨/万美元,高出全球平均43%。

2019年全球GDP前20名国家的碳排放强度
城PLUS重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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