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达成临时协议:碳中和目标将入法

经过通宵谈判,4月21日凌晨,欧盟就《欧洲气候法》达成临时协议,2050年碳中和目标将被写入法律。

  在《欧洲气候法》指导下,欧盟将树立并实行更严格的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并将在未来几十年指导其他欧盟法规的制定,尤其是汽车排放法规。不过,当前协议仍需得到议会和各国政府的正式批准。


  《欧洲气候法》包括一个总目标,即到2030年,欧洲净排放量将在1990年的水平上至少减少55%,取代了之前减少40%的目标,最终在2050年实现零净排放。截至2019年,欧盟的排放量已经比1990年减少了24%。


  在通宵谈判之前,欧洲议会和欧盟27国政府的谈判代表们已经过了数月的争论,欧洲议会曾希望到2030年进一步提高减排至60%。环保组织甚至认为,减排幅度应该达到65%。但是由于欧盟各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均衡,减少55%显然是各方妥协的结果。


  “布鲁塞尔(欧盟)为了赶在美国峰会前达成协议,放弃了原有的雄心壮志。”欧盟绿色议员 Michael Bloss 表示。


  碳排放是2021年全球热点问题,在欧盟达成协议之后,刚好赶上4月22日至23日美国政府主办的世界领导人气候峰会,届时欧盟和其他全球大国将共同推动保护地球的承诺。


  欧盟气候政策负责人弗兰斯·蒂默曼斯(Frans Timmermans)在声明中说:“这对欧盟来说是一个里程碑式的时刻。今天的协议加强了欧盟应对气候危机全球领导者的地位。”


  2050年的碳中和目标,如果在全球范围内采用,将会使全球气温限制在仅比工业化前高1.5度,避免对气候变化产生更坏的影响。


  目前,包括英国和新西兰在内的少数几个国家已将净零排放目标写入法律,但欧盟27国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最大排放地区。


  《欧洲气候法》的提案最早由欧委会于2020年3月4日正式公布,被认为是实施“绿色新政”的核心要素。如今,各方达成的临时协议一旦在欧洲议会及欧洲理事会获得正式通过,《欧洲气候法》就将载入欧盟的官方日志并开始生效。


  “我今天很满意。”欧洲议会首席谈判代表、瑞典社会民主党人加特兰德(Jytte Guteland)表示,“最重要的是要确保科学能更多地融入欧盟法律。”


  根据协议,2030年目标的二氧化碳减排量在2.25亿吨,为欧盟将于6月出台的一系列减排法规奠定了基础。其中,包括改革欧盟碳交易市场、更严格的汽车二氧化碳排放标准,以及对进口污染产品征收二氧化碳排放的关税。


  《欧洲气候法》确立了欧盟通过减少污染排放来实现气候目标,而不是依赖森林的碳吸收能力。根据该法,欧盟将在布鲁塞尔成立独立的专家机构,为气候政策提供咨询,并制定温室气体减排预算,列出欧盟在2030-2050年期间可产生的总排放量,同时不妨碍其气候目标。

 

全国碳市场建设进入关键阶段,登记交易结算相关规则将发布

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李高近日透露,目前全国碳市场建设已经进入关键阶段,将尽快发布登记交易结算相关规则,完成注册交易系统的进一步建设,组织做好配额分配运行测试,尽快启动上线交易。


  抓紧推进碳排放权交易相关条例制定


  李高是在4月22日晚外交部就领导人气候峰会举行的中外媒体吹风会上透露上述消息的。


  据媒体报道,李高介绍,2011年以来,国家在7个省市开展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截至今年3月,共覆盖20多个行业,近3000家重点排放企业,累计覆盖4.4亿吨碳排放量,累计成交金额约104.7亿元,是全球覆盖二氧化碳排放量规模最大的碳市场。“碳排放权交易相关条例的制定也在抓紧推进当中。”


  据悉,首批2225家电企目前已经在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上完成开户资料审核工作。业内人士预计,2021年我国碳交易市场成交量或将达到2.5亿吨,为2020年各试点交易所交易总量的3倍,成交金额将达60亿元。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此前表示,预计2030年前,中国碳减排需每年投入2.2万亿元。今年6月底,全国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将启动运营。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就管理条例征求意见,提出要逐步扩大碳排放配额的有偿分配比例,金融管理部门将配合相关部门参与碳市场的管理。


  多地积极准备碳交易市场建设


  按照安排,目前依托上海能源环境交易所正在搭建全国的碳交易平台,这一工作正在进行。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寅日前表示,要把碳金融作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全国碳交易市场为基础,打造国际碳金融中心。


  位于湖北的中碳登系统目前已具备开户、发放配额和履约等功能的软硬件条件。数据中心建设、测试工作正在有序推进,5月底前将完成所有筹备工作。


  北京此前明确将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承建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管理和交易中心。近日发布的《北京市氢能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则提出,建设碳交易中心氢能产业板块交易平台,建立较为完善的清洁氢认证、碳排放核算方法体系、碳交易机制等创新制度体系,搭建能源互联网交易平台,服务绿色氢能产业发展。


  清华大学能源环境经济研究所所长、全国碳市场总体设计专家组负责人张希良表示,应尽快扩大碳市场行业覆盖,最大化发挥碳价格的激励约束作用。除了今年在电力行业进行全国碳市场交易运行,也可以争取把水泥和电解铝行业纳入碳市场管理。


  张希良在《2060年碳中和目标下的低碳能源转型情景分析》中预测,到2030年我国碳价将达到13美金,到2050年为115美金。在减排政策趋严以及国际国内碳中和目标的驱动下,碳排放成本将不断上涨,碳资产价值将逐步体现。


  全球碳交易系统达24个


  国际碳行动伙伴组织最新发布的《2021年度全球碳市场进展报告》显示,目前,全球已建成的碳交易系统达24个,22个国家和地区正在考虑或积极开发碳交易系统。


  比如, 欧盟碳排放交易系统于2005年1月开始运行,包括所有成员国以及挪威、冰岛和列支敦士登,覆盖该区域约45%的温室气体排放,涉及超过1.1万家高耗能企业及航空运营商。按照“总量交易”原则,欧盟统一制定配额,各国为本国设置排放上限,确定纳入排放交易体系中的产业和企业,向其分配一定数量的排放许可权。如果企业的实际排放量小于配额,可以将剩余配额出售,反之则需要在交易市场上购买。


  韩国于2015年开始实施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制度。根据韩国《温室气体排放配额分配与交易法》,企业总排放高于每年12.5万吨二氧化碳当量,以及单一业务场所年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2.5万吨,都必须纳入该系统。根据韩国交易所数据,2020年,韩国各种排放权交易产品总交易量超出2000万吨,同比增加23.5%。


  据国际碳行动伙伴组织的报告,目前碳市场覆盖全球16%的排放量、近1/3的人口和54%的全球国内生产总值。碳市场建设将极大助力实现应对气候变化《巴黎协定》目标。(上海证券报 李苑)

 

国资委/碳中和目标下企业应加强四方面关键能力建设

“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力争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将有力倒逼能源结构、产业结构和相关技术的深刻变革。对于广大企业来说,在绿色低碳发展的大环境下,应未雨绸缪,积极布局,加快构建绿色供应、绿色科技、绿色配置和绿色治理等四个关键能力,向绿色低碳转型。

第一,绿色供应链构建能力。被动转型不如主动转型。推动产业链、供应链的重构和现代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也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主攻方向。企业应充分利用国家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的政策契机,积极淘汰落后产能,实现供应链绿色化与智能化发展,最终形成企业供应链现代化布局和战略目标。企业应通过参与碳排放权、排污权交易,提高企业绿色供应链的弹性。利用环境标志产品、绿色产品认证体系以及认购企业“绿证”,扩大绿色消费市场,加强企业绿色供应链竞争力。企业应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疫情后的经济发展中,新增投资中加大向绿色项目倾斜力度。国际上已有100多家跨国企业宣布在2050年之前实现净零排放。可借鉴这些国际公司的先进做法,在企业供应链政策设计中,设定供应商碳减排目标。在与绿色消费、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的布局与协同中不断优化绿色供应链。

第二,绿色科技创新能力。绿色科技创新主要体现在企业的绿色理念、绿色标准和绿色评价之中。绿色科技创新主要是结合企业发展战略,针对低碳能源、低碳产品、低碳技术、前沿性适应气候变化技术、碳排放控制管理等进行创新活动;绿色生产技术创新,主要指在绿色产品设计、绿色材料、绿色工艺、绿色设备、绿色回收处理、绿色包装等全流程实施技术创新;绿色管理创新包括制定绿色企业管理机制、绿色认证与标准体系、绿色成本管理创新,采用先进生产方式、建立绿色营销机制、建立绿色网络化供应链、建立环境评价与管理系统以及友好型社会责任体系。绿色科技创新的重点在于针对大气、水、土壤等问题,形成源头预防、末端治理和生态环境修复的成套技术。

第三,绿色资源配置能力。由于以前我国绿色标准和认证体系不健全,于是一些企业在融资、上市中屡屡采取“漂绿”“洗绿”的造假行为。企业绿色转型不仅需要在绿色项目、绿色企业、绿色底层资产的打磨上下功夫,更需要增强“绿色”在资源配置中的敏感度和引导力。利用排污权交易、碳市场、碳金融、绿色金融和生态信用体系等新型市场机制和工具,将资金配置到企业的绿色资产和绿色项目中,打造企业绿色资源配置能力。这不仅是主动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通道之举,也将成为企业在低碳绿色发展时代降低制度成本、交易成本和投资浪费,规避风险、驾驭市场的基本功。

绿色金融已经成为企业低碳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助推器。目前,中国绿色贷款余额超过11万亿元,居世界第一。绿色债券余额1万多亿元,居世界第二,已成为全球绿色金融的引领者。除绿色金融外,我国融资租赁、保险、碳资产质押融资、林业碳汇、湿地碳汇、海洋碳汇等领域的改革创新也在不断深化,为企业实现绿色配置提供更为丰富的市场工具和基础设施。

第四,公司绿色治理能力。公司绿色治理机制是企业绿色发展长效机制的关键。企业绿色治理能力的实现,主要取决于公司治理机制构建的现代化程度。2021年1月,生态环境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首次从国家层面将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责任压实到企业。今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大创新是确立了“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绿色基本原则,体现了“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底线力度:企业经营发展明确违反绿色原则、导致生态环境破坏后果的合同无效。时不我待。欧盟提出2022年将开始实施碳关税,而去年欧盟企业已经开始在进口产品时加入了碳税进行成本核算,我国一些出口企业已经失去几百亿欧元订单。可喜的是部分企业亡羊补牢,马上成立了零碳产品事业部。

构建绿色治理机制的着力点至少包括三个方面。其一,企业内部绿色管理制度体系。包括绿色管理岗位、绿色管理制度以及绿色合规机制,对接国家生态产业创新的评估制度、生态的认证制度、生态统计制度、生态审计制度、生态核查制度、产权保护制度等体系;其二,生态价值的实现机制。这是生态资源向生态资产和生态资本转化的动力机制;其三,ESG(环境、社会、公司治理)理念和机制。ESG投资也被称为社会责任投资,是国际资本市场新趋势。ESG机制包括信息披露、评估评级和投资指引三个核心因素。ESG投资中“公司治理”是提升公司现代治理体系的杀手锏。2020年发布的《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完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披露制度”。香港联交所2020年《ESG指引》确立了“不披露就解释”的原则。同时,环境违法企业如果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是“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对广大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挂牌交易公司和发债企业,只有未雨绸缪,尽早建立健全生态环保合规的公司现代治理体系,方能从容应对,赢得先机。(薛 方)

央行计划推出碳减排支持工具 提供部分低成本资金

2021年4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联合召开“绿色金融和气候政策”高级别研讨会,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开幕致辞全文如下:

总裁女士,女士们,先生们,

上午好,晚上好!非常高兴与基金组织联合举办此次“绿色金融与气候政策”高级别研讨会。首先,请允许我代表人民银行,向出席研讨会的各位嘉宾表示热烈欢迎!

国际社会在应对气候变化上正在形成广泛共识。中国已宣布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战略目标,也被称作“30/60”目标。这要求经济全面、系统性转型。在此过程中,绿色金融可发挥“加速器”的作用。

人民银行高度重视发展绿色金融。2016年,人民银行牵头制定了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并制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推动具体政策逐步落地,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初步建立。在此基础上,中国绿色金融市场快速发展。2020年末,中国绿色贷款余额约1.8万亿美元,绿色债券存量约1250亿美元,规模分别居世界第一和世界第二。近期,市场主体已发行40多只碳中和债,规模超过100亿美元。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对金融部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需要应对好一系列挑战。

第一,在社会层面,绿色减排意识亟待提升。

第二,在市场层面,要充分发挥碳市场的定价作用。只有对碳排放合理定价,才能引导资源合理配置。目前,我国全国性碳排放交易市场刚刚起步,需要进一步发挥碳市场的金融属性。

第三,在机构层面,气候信息披露需要进一步完善。披露主体的范围要扩大,覆盖上市公司、金融机构等各类主体,披露方式要逐步从自愿披露向强制披露转变。

第四,在风险管理层面,需要密切关注化石燃料相关的转型风险。中国能源消费结构中,八成是化石燃料,主要是煤炭。据估测,到2060年,化石燃料占比将不足20%中国金融机构持有了一些高碳资产,绿色转型带来的资产价值变化风险等问题值得我们关注。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着眼未来,我认为有几方面的重点工作需要推进。

第一个方面,是要进一步以市场化方式动员公共和私人部门资金,支持绿色经济活动。预计2030年前,中国碳减每年投入2.2万亿元;2030-2060年,需每年投入3.9万亿元,要实现这些投入,单靠政府资金是远远不够的,需引导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参与。为此,需要做好两项基础性工作。

一方面是加强信息披露。人民银行计划分步推动建立强制披露制度,统一披露标准,推动金融机构和企业实现信息共享;同时将在G20框架下,推动加强信息披露方面的国际协调。另一方面是完善并统筹绿色金融分类标准。人民银行即将完成对绿色债券标准的修订,删除化石能源相关内容。我们正在与其他国家共同推动绿色分类标准的国际趋同。

在提供政策激励方面,央行可以发挥作用。人民银行计划推出碳减排支持工具,为碳减排提供一部分低成本资金人民银行还将通过商业信用评级、存款保险费率、公开市场操作抵押品框架等渠道加大对绿色金融的支持力度。

第二个方面,是要研究应对气候变化对金融稳定的影响。从碳达峰到碳中和,欧盟将用时70年,美国45年,中国只有30年左右,时间短,曲线陡,金融机构面临的风险突出,所以要积极督促金融机构尽早开始转型。

人民银行正在探索在对金融机构的压力测试中,系统性地考虑气候变化因素,并逐步将气候变化相关风险纳入宏观审慎政策框架。人民银行已按季评估金融机构的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的情况,同时鼓励金融机构评估和管理其环境和气候风险。

第三个方面,是要发挥好碳市场的价格发现作用。预计今年6月底,中国全国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将启动运营相关部门正在就管理条例征求意见,提出要逐步扩大碳排放配额的有偿分配比例,金融管理部门将配合相关部门参与碳市场的管理。构建碳市场应更多体现金融属性,引入碳金融衍生品交易机制,推动碳价格充分反映风险,最大化发挥碳价格的激励约束作用。

企业综合能源:电力生产;电力销售;工厂;幕墙;别墅;自建房;鱼塘;地面光伏发电咨询;EPC工程总承包;投资;工程管理。

国际协调对做好上述工作都十分重要。在这一方面,基金组织发挥了独特作用。近期,基金组织提出把气候变化问题纳入监督工作,以及把气变风险纳入金融部门评估的情境分析。基金组织也在NGFS下牵头开展数据缺口相关工作。我们支持这些工作,期待基金组织的研究成果和政策建议。

我们也愿意和基金组织在能力建设上加强合作。人民银行已通过经验分享等形式,支持发展中国家制定绿色分类标准基金组织也非常重视能力建设工作。双方可通过“中国—基金组织能力建设中心”(CICDC),提供气候风险管理等能力建设项目。

总的来说,央行可为实现碳中和发挥积极作用,这包括构建强有力的政策体系,发展丰富多元的市场体系,以及加强国际协调。这方面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这次研讨是一个起点,我期待和大家共同推进,取得更多进展。谢谢大家!

周宏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七个“要”是工作重点

碳达峰和碳中和,是一段时间以来我国社会和经济生活中的热点话题,发端于《巴黎协定》的签署,已成为各国的共同选择。

 

碳中和,不仅是习近平主席在国际场合的庄严宣布,也是重要的中央经济工作安排。习近平主席在2020年9月22日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会和12月12日气候雄心峰会上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今年3月15日,习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指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这是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后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2020年12月16-18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抓紧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达峰。

 

2021年李克强总理所作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

 

中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9年,中国能源消费总量为48.6亿吨标准煤;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57.7%;天然气、水电、核电、风电等占23.4%;人均能源消费3.47吨标准煤。2000—2018年,中国人均用电从1063千瓦时增至4905千瓦时,人均生活用电从132千瓦时增至694千瓦时。2018年,美国人均用电11473千瓦时,人均生活用电4980千瓦时,分别为中国的2.3倍和7.2倍。中国碳排放占全球比重达28.8%,超过欧盟和美国(9.7%+14.5%)之和。其原因在于能源消费结构不同,中国以化石能源为主,欧美国家的煤炭消费仅占11%和12%。

 

中国实现碳中和的时间短、起点强度高。作为对比,欧盟从达峰到2050年实现碳中和有60年时间,美国从达峰到2050年碳中和有40多年时间,我国从达峰到实现碳中和仅30多年时间。

 

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历史尚未完成,虽然我们有后发优势,特别是新一轮技术革命的机遇,但是在总量和强度双高的背景下达峰,其难度不可忽视:既要关注长期问题,也要解决紧迫的现实问题;既要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更要探索适合国情的碳达峰之路,以较低成本实现碳中和目标,以能源低碳可持续利用支撑中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把握重点要领。今年3月15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提出了碳达峰的重点任务: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要实施重点行业领域减污降碳行动,要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实现重大突破,要完善绿色低碳政策和市场体系,要倡导绿色低碳生活,要提升生态碳汇能力,要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七个“要”是工作重点,也是有所为的领域。

 

理念引领达峰。必须充分认识到,碳达峰已然是最大的政治,必须考虑政治站位。各地要在“十四五”规划、项目建设、投资、管理等方面,转变观念,将碳中和的理念先行变成公众的日常行动。

 

布局利于达峰。通过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以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产业布局,可以从工业园区入手,推动企业集群产业集聚,推动园区产业向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对于新入园企业和项目要合理引导,形成特色鲜明、上下游产业配套的企业集群,实现节能节地节水和减材减污降碳的统一。

 

有效发挥森林、草原、湿地、海洋、土壤、冻土的固碳作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抵消人为排放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在增加植被覆盖率的同时,也为世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中国智慧、中国案例。

 

工程措施达峰。通过工程措施,提高能源生产和消费效率。生产领域要优化结构,控制化石能源总量,着力提高利用效能。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工业领域要推进绿色制造、智能制造,既要锻长板,又要补短板,实现制造业低碳、脱碳发展,保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建筑领域要提升节能标准,充分利用各类余热资源与生物质能源,推动光伏建筑一体化;交通领域要加快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建设绿色低碳基础设施,推广节能和混合动力汽车。

 

技术驱动达峰。通过技术创新,描绘碳达峰和碳中和的路线图。抓紧部署低碳前沿技术研究,研发成本低、效益高、减排效果明显、安全可控、前景广阔的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大力发展规模化储能、智能电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和氢能等技术,推广节能清洁降碳的用能设备,研发实现资源循环利用的链接技术。

 

利用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优化能源系统,发展电动汽车、高速铁路、智能家居等新型电气化设备和技术。建立并完善绿色低碳技术评估、交易体系和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不断提高碳生产力水平。

 

政策引导达峰。通过激励或约束政策给出明确的行动导向,让大家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

 

另外,完善能源“双控”制度,完善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价格、金融、土地、政府采购等政策,加快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建立全球性碳市场合理定价,防止碳泄漏,促进公平贸易。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创新绿色融资方式,加大金融支持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在可再生能源、电动汽车、城际清洁运输等方面采取公共投资引导战略,为碳中和奠定基础。

 

公众参与达峰。推广绿色低碳简约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将节约体现在生活的每一个方面和细小环节中。鼓励绿色出行,倡导人们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减少无效交通运输;积极参与垃圾分类,重复利用购物袋,使用节能节水器具,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时尚,以尽可能少的能源消费满足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的需求。

 

合作共同达峰。气候变化是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要通过国际合作,推进国际规则标准制定,基于数字化、5G网络、智能交通、零碳、电力和全球能源互联等新基建,建设绿色丝绸之路。将绿色金融、投资与人民币国际化进程联系起来,带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形成可持续发展示范区。

 

我国的碳达峰碳中和,一定要从实际国情出发,既要解决煤炭利用的低碳高效问题,发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又要把能用的能量都用起来,走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碳中和之路。

 

来源:全球起重机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