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成各地政府2017重要议题

  环境污染的问题越来越严重,治理环境污染依然是各地方政府的重要议题,伴随着2017年省级地方两会的秘密集召开,各地政府的工作报告也相继出炉。不少的地方政府确立下2017年治理污染环境的小目标。

  今天,中科宇杰带你来看下,他们立下的小目标有哪些:

  河北要求PM2.5平均浓度下降6%以上

  近几年,“治霾”成为不少地方政府工作报告中的高频词,在今年的省级地方两会上也不例外。今年,包括京津冀在内的多个省份,均提出了明确的治霾目标。

  北京方面提出,2017年,将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力争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天津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改燃关停7台煤电机组和380座燃煤锅炉,关停淘汰落后企业100家,PM2.5年均浓度降幅好于去年,完成国家“大气十条”目标任务。

  作为空气污染问题较严重的省份之一,河南明确,2017年要继续开展大气治理攻坚,全面完成国家空气质量改善终期考核目标任务,确保PM10、PM2.5浓度稳定下降,空气优良天数200天以上。

  陕西则强调,要把治霾作为环境保护的头号工程,坚持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六措并举,大力推进以关中地区为重点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治。此外,陕西要力争关中地区PM2.5浓度降低3%以上,优良天数平均增加5天。

  云南明确主要河流断面水质优良率不低于80%

  除了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也被多地列入今年的重点工作,其中“落实‘河长制’”成为不少地方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关键词。

  宁夏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推行“河长制”,加强黄河支流、入黄排水沟、重点湖泊、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全面取缔企业直排口,严厉打击污染黄河行为,坚决保护好“母亲河”。

  北京方面也明确,要严格落实“河长制”,实施水环境区域补偿机制,改善国家和市级监测断面水质。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29条,完成57条段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全面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

  云南省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狠抓环境污染防治,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强长江、珠江等六大水系和滇池、洱海等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

  另外,云南还提出要实现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低于98%,主要河流断面水质优良率不低于80%,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主要出境、跨界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定下了治理环境污染的目标,未来一年,各地打算怎么干?有啥“狠招”?

  在空气污染治理方面,河北省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各地特别是污染严重的市县,都要制定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城区工业企业调整退出、工业园区调整、散煤治理、矿山关闭复绿等规划,明确年度目标,定期公开结果,严格考核奖惩。

  北京方面则明确,严格执行排放标准,增加环保执法编制,组建环保警察队伍,强化环境监管执法,严厉惩处偷排超排行为。

  除了上述措施外,不少地区还规定,针对环境污染要建立领导干部的问责制度。

  例如,陕西的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完善政绩考核办法,全面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江西也提出,全面开展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对一切环境违法行为做到“零容忍”。

空压机保养前需要做哪些准备

  为确保机组正常运行和有长的使用寿命,良好的维护保养是关键。那么,空压机保养前我们要做些什么准备呢?

  (1)切断主机电源并在电源开关处挂上标志。

  (2)关闭通向供气系统的截止阀以防压缩空气到流回被检修的部分,决不要依靠单向阀来隔离供气系统。

  (3)打开手动放空阀,排空系统内的压力,保持放空阀处于开启状态。

  (4)对于水冷机器,必须关闭供水系统,释放水管路压力。

  (5)确保压缩机组已冷却,防止烫伤、灼伤。

  (6)擦净地面油痕、水迹以防滑到。

  注意:

  • 不要以为机器停机,就认为可以进行检修,保养工作,机器的自动控制系统随时会启动压缩机;
  • 不良的维护保养不仅影响机组的正常运行,而且还可能影响操作人员的安全;
  • 在压缩机运行或带压时,不要拆卸螺母、加油塞以及其它零件;
  • 不可使用可然性溶剂,如汽油或煤油清洗空气过滤器或其他零部件。

  其实不仅仅只有做好保养能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在日常的运行中,节能也能延长设备的寿命。例如说,中科宇杰研发的八大智能节电系统,采用了先进的节能改造技术,根据设备的运行特点,采用合理的技术来减少运行中能耗的损失,达到最好的节能效果,从而减少不必要的设备损耗延长了设备的寿命。

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中的七大目标

  1月17日从国家发改委网站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综合考虑安全、资源、环境、技术、经济等因素,提出2020年能源发展主要目标。

  (1)能源消费总量。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41亿吨以内。全社会用电量预期为6.8~7.2万亿千瓦时。

  (2)能源安全保障。能源自给率保持在80%以上,增强能源安全战略保障能力,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提高能源清洁替代水平。

  (3)能源供应能力。保持能源供应稳步增长,国内一次能源生产量约40亿吨标准煤,其中煤炭39亿吨,原油2亿吨,天然气2200亿立方米,非化石能源7.5亿吨标准煤。发电装机20亿千瓦左右。

  (4)能源消费结构。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5%以上,天然气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0%,煤炭消费比重降低到58%以下。发电用煤占煤炭消费比重提高到55%以上。

  (5)能源系统效率。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5%,煤电平均供电煤耗下降到每千瓦时310克标准煤以下,电网线损率控制在6.5%以内。

  (6)能源环保低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8%。能源行业环保水平显著提高,燃煤电厂污染物排放显著降低,具备改造条件的煤电机组全部实现超低排放。

  (7)能源普遍服务。能源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实现基本用能服务便利化,城乡居民人均生活用电水平差距显著缩小。

  规划部署七大任务,分别是:高效智能,着力优化能源系统;节约低碳,推动能源消费革命;多元发展,推动能源供给革命;创新驱动,推动能源技术革命;公平效能,推动能源体制革命;互利共赢,加强能源国际合作;惠民利民,实现能源共享发展。

关于发布《火电厂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公告

  附件

  火电厂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一、总则

  (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防治火电厂排放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造成的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火电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及污染防治技术进步,制定本技术政策。

  (二)本技术政策适用于以煤、煤矸石、泥煤、石油焦及油页岩等为燃料的火电厂,以油、气等为燃料的火电厂可参照执行。不适用于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主要燃料的火电厂。

  (三)本技术政策为指导性技术文件,可为火电行业污染防治规划制定、污染物达标排放技术选择、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制度贯彻实施等环境管理及企业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四)火电厂的污染防治应遵循和提倡源头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的技术路线;污染防治技术的选择应因煤制宜、因炉制宜、因地制宜,并统筹兼顾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便于维护的原则。

 

  二、源头控制

  (一)全国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原则上应采用60万千瓦以上超超临界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00克标准煤/千瓦时。

  (二)进一步提高小火电机组淘汰标准,对经整改仍不符合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要求的,由地方政府予以淘汰关停。优先淘汰改造后仍不符合能效、环保等标准的30万千瓦以下机组。

  (三)坚持“以热定电”,建设高效燃煤热电机组,科学制定热电联产规划和供热专项规划,同步完善配套供热管网,对集中供热范围内的分散燃煤小锅炉实施替代和限期淘汰。

  (四)进一步加大煤炭的洗选量,提高动力煤的质量。加强对煤炭开采、运输、存储、输送等过程中的环境管理,防治煤粉扬尘污染。

 

  三、大气污染防治

  (一)燃煤电厂大气污染防治应以实施达标排放为基本要求,以全面实施超低排放为目标。

  (二)火电厂达标排放技术路线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1.火电厂除尘技术:

  火电厂除尘技术包括电除尘、电袋复合除尘和袋式除尘。若飞灰工况比电阻超出1×104~1×1011欧姆·厘米范围,建议优先选择电袋复合或袋式技术;否则,应通过技术经济分析,选择适宜的除尘技术。

  2.火电厂烟气脱硫技术:

  (1)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技术宜在有稳定石灰石来源的燃煤发电机组建设烟气脱硫设施时选用。

  (2)氨法烟气脱硫技术宜在环境不敏感、有稳定氨来源地区的3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发电机组建设烟气脱硫设施时选用,但应采取措施防止氨大量逃逸。

  (3)海水法烟气脱硫技术在满足当地环境功能区划的前提下,宜在我国东、南部沿海海水扩散条件良好地区,燃用低硫煤种机组建设烟气脱硫设施时选用。

  (4)烟气循环流化床法脱硫技术宜在干旱缺水及环境容量较大地区,燃用中低硫煤种且容量在30万千瓦及以下机组建设烟气脱硫设施时选用。

  3.火电厂烟气氮氧化物控制技术:

  (1)火电厂氮氧化物治理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与烟气脱硝技术配合使用的技术路线。

  (2)煤粉锅炉烟气脱硝宜选用选择性催化还原技术(SCR);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脱硝宜选用非选择性催化还原技术(SNCR)。

  (三)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技术路线选择时应充分考虑炉型、煤种、排放要求、场地等因素,必要时可采取“一炉一策”。具体原则如下:

  1.超低排放除尘技术宜选用高效电源电除尘、低低温电除尘、超净电袋复合除尘、袋式除尘及移动电极电除尘等,必要时在脱硫装置后增设湿式电除尘。

  2.超低排放脱硫技术宜选用增效的石灰石-石膏法、氨法、海水法及烟气循环流化床法,并注重湿法脱硫技术对颗粒物的协同脱除作用。

  (1)石灰石-石膏法应在传统空塔喷淋技术的基础上,根据煤种硫含量等参数,选择能够改善气液分布和提高传质效率的复合塔技术或可形成物理分区和自然分区的pH分区技术。

  (2)氨法、海水法及烟气循环流化床法应在传统工艺的基础上进行提效优化。

  3.超低排放脱硝技术煤粉锅炉宜选用高效低氮燃烧与SCR配合使用的技术路线,若不能满足排放要求,可采用增加催化剂层数、增加喷氨量等措施,应有效控制氨逃逸;循环流化床锅炉宜优先选用SNCR,必要时可采用SNCR-SCR联合技术。

  (四)火电厂灰场及脱硫剂石灰石或石灰在装卸、存储及输送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五)粉煤灰运输须使用专用封闭罐车,并严格遵守有关部门规定和要求。

  (六)火电厂烟气中汞等重金属的去除应以脱硝、除尘及脱硫等设备的协同脱除作用为首选,若仍未满足排放要求,可采用单项脱汞技术。

  (七)火电厂除尘、脱硫及脱硝等设施在运行过程中,应统筹考虑各设施之间的协同作用,全流程优化装备。

 

  四、水污染防治

  (一)火电厂水污染防治应遵循分类处理、一水多用的原则。鼓励火电厂实现废水的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煤泥废水、空预器及省煤器冲洗废水等宜采用混凝、沉淀或过滤等方法处理后循环使用。

  (三)含油废水宜采用隔油或气浮等方式进行处理;化学清洗废水宜采用氧化、混凝、澄清等方法进行处理,应避免与其他废水混合处理。

  (四)脱硫废水宜经石灰处理、混凝、澄清、中和等工艺处理后回用。鼓励采用蒸发干燥或蒸发结晶等处理工艺,实现脱硫废水不外排。

  (五)火电厂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宜采用二级生化处理,经消毒后可采用绿化、冲洗等方式回用。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一)火电厂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粉煤灰、脱硫石膏、废旧布袋和废烟气脱硝催化剂等,应遵循优先综合利用的原则。

  (二)粉煤灰、脱硫石膏、废旧布袋应使用专门的存放场地,贮存设施应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三)粉煤灰综合利用应优先生产普通硅酸盐水泥、粉煤灰水泥及混凝土等,其指标应满足《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 1596)的要求。

  (四)应强化脱硫石膏产生、贮存、利用等过程中的环境管理,确保脱硫石膏的综合利用。

  1.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技术所用的石灰石中碳酸钙含量应不小于90%。

  2.燃煤电厂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工艺产生的脱硫石膏的技术指标应满足《烟气脱硫石膏》(JC/T 2074)的相关要求。

  3.脱硫石膏宜优先用于石膏建材产品或水泥调凝剂的生产。

  (五)袋式或电袋复合除尘器产生的废旧布袋应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失活烟气脱硝催化剂(钒钛系)应优先进行再生,不可再生且无法利用的废烟气脱硝催化剂(钒钛系)在贮存、转移及处置等过程中应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六、噪声污染防治

  (一)火电厂噪声污染防治应遵循“合理布局、源头控制”的原则。

  (二)应通过合理的生产布局减少对厂界外噪声敏感目标的影响。鼓励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于噪声较大的各类风机、磨煤机、冷却塔等应采取隔振、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

 

  七、二次污染防治

  (一)SCR、SNCR-SCR、SNCR脱硝技术及氨法脱硫技术的氨逃逸浓度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二)火电厂应加强脱硝设施运行管理,并注重低低温电除尘器、电袋复合除尘器及湿法脱硫等措施对三氧化硫的协同脱除作用。

  (三)脱硫石膏无综合利用条件时,应经脱水贮存,附着水含量(湿基)不应超过10%。若在灰场露天堆放时,应采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并按相关要求进行防渗处理。

 

  八、新技术开发

  鼓励以下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装备研发和推广:

  (一)火电厂低浓度颗粒物、细颗粒物排放检测技术及在线监测技术,烟气中三氧化硫、氨及可凝结颗粒物等的检测与控制技术。

  (二)W型火焰锅炉氮氧化物防治技术。

  (三)烟气中汞等重金属控制技术与在线监测设备。

  (四)脱硫石膏高附加值产品制备技术。

  (五)火电厂多污染物协同治理技术。

  (六)火电厂低温脱硝催化剂。

来源:环境保护部

中科宇杰:用能企业节能改造选择节能服务公司的注意事项

  随着企业对节能的越来越重视,企业都会选择节能服务公司给自己的企业进行节能改造。在寻找节能服务公司的过程中,企业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节能服务公司很流行的一种服务模式叫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即节能产品或节能服务单位与用能单位在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目标的前提下,向用能单位提供有效服务,并从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获得利润。该模式同时调动对社会资金和技术参与节能改造,最大限度地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通过合同能源管理,可实现粗放式管理转变为精细型节能式运营管理模式。

  (1)节能公司的选择

  要想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首先要对节能服务公司进行考察和选择,这是双方长期友好合作的基础,也是最关键的一步。公司应具有良好的企业背景和市场开拓能力、强大的资源整合能力、可靠的资金保障、优秀的节能技术服务团队和持续服务能力、成功的服务案例和服务业绩。

  (2)全面能源审计

  企业应该委托专业能源审计机构对企业使用能源的种类、能源转换和输配形式、用能设备及运行管理、建筑用能状况、能源管理等内容进行审计,从中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为节能改造项目提供事实和理论依据。

  (3)节能改造项目设计方案和实施的可行性分析

  建立在全面能源审计基础上的节能改造方案必须统筹考虑,兼顾现有用能系统的优化和能耗企业中长期能源规划的需求。同时对处于二十四小时运行中的能耗也企实施节能改造必须细化施工方案。

  (4)能耗基准核定和节能量测算

  能耗基准核定和节能量测算是合同能源管理谈判过程中最关键的部分。能耗基准指的是由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共同确认,用能单位或用能设备、环节在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前某一时间段内的能源消耗状况。节能量是指在满足同等需求或达到同等目标的前提下,通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用能单位或用能设备、环节的能源消耗相对于能耗基准的减少量。

  (5)节能运行管理和节能评估

  节能服务公司主要负责日常运行管理,及时完整地对设备运行状况和能耗数据进行登记管理,用能企业可派专人进行监督,双方可以定期对运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及能耗情况做出分析和探讨,同时还可提出改进的方法。

  中科宇杰节电设备有限公司是于2009年成立,到现在已经有600多项节能改造实例,主要从事节电设备生产与销售,节电设备主要有智能中央空调节电设备、灯光照明节电器、水动风机节电设备和水泵节电设备等八个系列节能设备,节电率可达1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