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产业再迎利好政策 设备市场需求将更火热

  今年下半年以来,环保产业利好政策不断。先是在8月底,环保税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首次审议,之后在9月份出台《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近日,环保部和科技部联合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形成科技支撑体系,突破一批关键技术与装备,建成环保科技基础数据和信息共享平台。

  在政策大力推动下,环保产业的发展有望得以提速,投资不断增加,相关设备需求大幅释放。据前瞻产业研究院预计,在“十三五”期间,环保设备增速将达25%至30%左右。

  从政策透露的消息来看,环保产业的升势确定无疑,预计到2020年产值达到2.8万亿元,成为国民经济新的支柱性产业之一。环保产业的增长,将带动相关设备企业的发展。

  据《中国环保设备行业分析报告》预计,未来五年内,环保细分领域中,土壤修复投资额或达10万亿,水污染处理2万亿,大气污染治理1.7万亿。

  我国土壤污染十分严峻,但治理进展缓慢,产业发展极不成熟,资金缺口巨大。因此,土壤污染治理需求最大,“十三五”期间投资额最高。这将刺激固体废物设备需求的增长,相关企业将迎来订单需求提升机遇。

  水资源污染同样并不乐观,水污染治理仍将继续提速,污水处理设备将获得发展的重要契机。

  相比较来说,大气污染治理在近年来得到重视,除尘设备、脱硫设备、气体净化设备等得到广泛应用。据上述报告数据显示,全国废弃治理设施数量从2008年时只有174164套到2014年增加至544230套,整体处理应对能力得到了大幅提高。

  除了上述较为热门的领域,噪声控制设备、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等也将迎来发展机遇。综上所述,未来我国环保设备市场需求旺盛,可增长空间巨大。

互联网+节能服务公司

  节能服务又称工业能效管理,一般分为工业节能技术市场、工业节能服务市场和合同能源管理市场三个子行业。

  其中,工业节能技术市场与一般产品市场没有多大差别,都是由想中科宇杰这种节能服务公司向企业提供各类的节能技术咨询或者节能产品。工业节能服务市场主要是由节能服务公司为工业企业提供能耗分析、节能方案设计和节能设备定制及能效评估等一系列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市场则是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包括项目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节能量确认和等一整套节能服务,并从客户进行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是最近较为流行的新兴市场。

  随着“节能减排综合性方案”和“工业节能规划”相继出台,工业 节能需求快速增长,国内工业节能市场诞生了一批以工业技能服务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同时整个市场也逐渐向细分市场发展,出现了以设备制造为主业的工业节能产品公司和以节能服务为主业的工业节能服务公司。

关于企业节能环保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节能环保税收优惠政策

  一、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1.增值税免征优惠

  以下企业享受增值税免征优惠:

  (1)合同能源管理免征增值税优惠 (2)供热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 (3)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优惠

  2.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1)风力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 (2)水力发电增值税 (3)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

  二、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一)节能环境保护方面

  1、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抵扣

  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目录》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可以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2、节能节水项目所得减免

  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节能服务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减免

  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4、清洁基金收入减免

  对清洁基金取得的相关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CDM项目实施企业按照规定比例上缴给国家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实施的CDM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减排量转让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资源综合利用方面

  1、资源综合利用收入减免

  要点: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非禁止并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三、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要点: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纳个人所得税。

  四、车船税税收优惠政策

  要点:自2012年1月1日起,对节约能源的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车船税。对列入《目录》的使用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船税。

  五、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

  1.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实施企业和单位

  (1)对长江上游、黄河中上游地区,东北、内蒙古等国有林区天然林二期工程实施企业和单位专门用于天然林保护工程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上述企业和单位用于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房产、土地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2)对由于实施天然林二期工程造成森工企业房产、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不用的,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闲置房产和土地用于出租或重新用于天然林二期工程之外其他生产经营的,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2.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

  (1)企业从事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于2007年12月31日前已经批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以及从事符合《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于2007年12月31日前已经批准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可在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按新税法规定计算的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期间内,自2008年1月1日起享受其剩余年限的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

  (2)如企业既符合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又符合享受《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第一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条件,由企业选择最优惠的政策执行,不得叠加享受。

  当前,国家为支持某些企业和产业的发展,往往会制定一些特殊的税收优惠与政策扶持,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享受这些税收优惠的同时,也需要考虑环保因素,否则很可能会失去这些享受这些税收优惠的权利。

国家电力示范项目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和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精神,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推动实施能源“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战略思想,充分发挥能源技术创新的引领作用,推进电力行业高效清洁、绿色低碳发展。

  一、示范项目定义与范围。本办法所称示范项目是指应用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以及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后,能够填补国内技术空白的先进电力技术和装备,对促进电力行业高效清洁、绿色低碳与可持续发展有显著效果,对电源结构调整、系统能力优化、电力产业升级和节能减排有积极带动作用,按规定履行核准或审批程序的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示范项目的方向和内容符合国家电力发展战略及规划、电力产业政策、能源科技规划等有关要求。

  二、示范内容确定。国家能源局根据电力行业发展战略及规划、电力产业政策、能源科技规划有关要求,确定拟开展的电力示范项目内容,并向相关地方和企业征集示范意向。示范内容应确保对电力行业转型升级具有重大意义,能通过创新引领显著提升现有电力技术和装备的水平。

  三、示范项目申请。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和中央管理企业根据国家能源局确定的示范项目内容,经商项目所在地省级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后,向国家能源局提出拟参与的示范项目申请。其它企业通过项目所在地省级政府能源主管部门提交示范项目申请。企业(含主机厂和设计院)联合申请的同一示范内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项目单位须提交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包括:示范项目概况、工程技术方案、示范内容研究报告、项目单位相关工作基础及业绩、项目实施方案以及知识产权管理等内容。

  四、示范项目评估和优选。国家能源局组织专家或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国家能源科技重大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科技[2012]130号)等有关规定,对示范项目分别进行工程技术方案论证和项目方案专题评估,除必要的条件论证外,还需从技术方案、规划布局、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等方面严格论证项目的整体可行性及示范作用,禁止借示范之名变相投资新建电力项目。多家项目单位申请同一示范内容的,专家或咨询机构经优选后提出意见,国家能源局依据专家或咨询机构的评估和优选意见,将通过评估或优选胜出的项目作为示范项目,纳入国家电力建设规划。

  五、示范项目的审批。纳入国家电力建设规划的示范项目,由各级发改部门按照核准权限核准或审批。

  六、示范项目的实施。项目所在地能源主管部门应协助项目单位落实好项目用地、用水、环保、电网接入等外部建设条件,监督项目单位依法依规开工建设。项目未按示范方案实施或施工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取消其示范项目资格并予以公告。

  七、示范项目的政策。示范项目单独纳入国家电力建设规划。火电项目优先考虑建设条件,在有利于示范项目实施的情况下,结合电力市场空间优化区域布局,建设规模纳入所在地区电力电量平衡统筹考虑,按照节能低碳调度原则优先保障,保障示范项目利用率和合理收益,更大程度发挥示范项目效用。

  八、示范项目后评估考核。示范项目建成后,国家能源局将组织专家或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根据示范项目核准或批复内容、实施方案及运行效果,对示范项目进行后评估考核。

  九、示范技术推广应用。国家能源局将组织专家或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结合示范项目的评估考核,对示范项目所采用的示范技术进行评价鉴定。经充分评估论证,对先进可靠、成熟适用、应用前景广阔的示范技术,国家能源局将组织推广应用,并支持项目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申请专利保护知识产权归属。

环保税征收对哪些行业有影响

  环保部部长陈吉宁曾表示,设立环境保护税的核心目的不是为了增加税收,而是为了建立机制,鼓励企业少排放污染物,多排多缴税,少排少缴税。根据《环境保护税法(草案)》,环保税的重点监控(排污)纳税人,是指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冶金、建材、采矿、化工、石化、制药、轻工(酿造、造纸、发酵、制糖、植物油加工)、纺织、制革等重点污染行业的纳税人及其他排污行业的重点监控企业。这意味着,一旦环保税征收,上述行业将受到更显著的影响。

  从征税对象上看,四大污染物中大气污染物将占“大头”。按照草案征税标准,约90%来自大气污染物,约10%来自水污染物。从行业来预测,大气污染物中,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化工,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等5个行业缴纳的环保税,占全部大气污染物环保税收入的88%。水污染物中,化工、造纸、医药、纺织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发酵和酿造、制革等8个行业缴纳的环保税将占80%。

  未来环保税实施,节能环保市场将有什么样的变化?又有哪些企业会受益?

  根据环境保护税来看,作为像中科宇杰这类从事环保节能类服务的企业,如:工业自动控制节点解决方案:高压电机节电系统、水泵节电系统、风机节电系统、中央空调、LED照明节点系统等业务。环保税实施后将获得更多的业务机会。

  北京中科宇杰节电设备有限公司会因为业务专注、专利技术和人才储备在工业园区和传统产业的节能环保升级改造中获得更多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