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宇杰与你解说BOT 让你对它的风险做一个认知
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经营-转让”。实质上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的一种方式,以ZF和私人机构之间达成协议为前提,由ZF向私人机构颁布特许,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筹集资金建设某一基础设施并管理和经营该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与服务。ZF对该机构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的数量和价格可以有所限制,但私人资本具有获取利润的机会。整个过程中的风险由ZF和私人机构分担。当特许期限结束时,私人机构按约定将该设施移交给ZF部门,转由ZF指定部门经营和管理。
BOT项目投资大,期限长,且条件差异较大,常常无先例可循,所以BOT的风险较大。风险的规避和分担也就成为BOT项目的重要内容。BOT项目整个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有五种类型:政治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融资风险和不可抵抗的外力风险。
政治风险:政局不稳定,社会不安定会给BOT项目带来政治风险,这种风险是跨国投资的BOT项目公司特别考虑的。投资人承担的政治风险随项目期限的延长而相应递增,而对于本国的投资人而言,则较少考虑该风险因素。
市场风险:在BOT项目长长的特许期中,供求关系变化和价格变化时有发生。在BOT项目回收全部投资以前市场上有可能出现更廉价的竞争产品,或更受大众欢迎的替代产品,以致对该BOT项目的产出的需求大大降低,此谓市场风险。通常BOT项目投资大都期限长,又需要ZF的协助和特许,所以具有垄断性,但不能排除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带来的市场风险。此外,在原材料市场上可能会由于原材料涨价从而导致工程超支,这是另一种市场风险。
技术风险:在BOT项目进行过程中由于制度上的细节问题安排不当带来的风险,称为技术风险。这种风险的一种表现是延期,工程延期将直接缩短工程经营期,减少工程回报,严重的有可能导致项目的放弃。另一种情况是工程缺陷,指施工建设过程中的遗留问题。该类风险可以通过制度安排上的技术性处理减少其发生的可能性。
融资风险:由于汇率、利率和通货膨胀率的预期外的变化带来的风险,是融资风险。若发生了比预期高的通货膨胀,则BOT项目预定的价格(如果预期价格约定了的话)则会偏低;如果利率升高,由于高的负债率,则BOT项目的融资成本大大增加;由于BOT常用于跨国投资,汇率的变化或兑现的困难也会给项目带来风险。
不可抗拒的外力风险:BOT项目和其他许多项目一样要承担地震、火灾、江水和暴雨等不可抵抗而又难以预计的外力的风险。
中科宇杰:PPP项目中的特许经营权案例有哪些
特许经营权允许社会资本运营商(受让人)在指定区域内负资全商提供公共服务,包括系统的运营、维护,征收费用,管理,建设和修复等,同时,运营商负责所有资本投资。尽管社会资本运营商负赍提供资产,该资产即使在特许期内也属于政府所有。政府负确定实施标准,并确保受让人能达到标准。从本质 上讲,待许经营模式将政府的角色从服务提供者转变为服务价格和质量的规范者。
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转型经济体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权案例如下:
电信 中国,库克群岛,几内亚比绍,匈牙利,印度尼西亚,马达加斯加岛,墨西哥 |
电力 中国,科特迪瓦,几内亚,匈牙利,墨西哥 |
天然气交通和分布阿根廷 |
铁路 阿根廷,巴西,布基纳法索,智利,科特迪瓦,墨西哥 |
配水 阿根廷,巴西,智利,中国,哥伦比亚,科特迪亚,几内亚,匈牙利,印度尼西亚,中国澳门地区,马来西亚,墨西哥,菲律宾,塞内加尔 |
在特许经营权合同下,受让人直接向系统 用户收取费用。特许经营权含同通常会确定收费标准,且规定标准可能随着时间调整。政府一般不提供资金支持,来帮助受让人支付资本开支。受让人负责筹集系统建设、升级或扩大所需的任何资本投资,并通过自有资源和用户缴纳的费用为这些投资融资。受让人还负责提供运营资金。持许经营权有效期一般为25〜30 年,因此运营商通常有足够时间收回投资,并获得适当收益。必要情况下,社会资本可能会负责部分资本投资.如以投资“补贴”的形式 (弥补资金缺口)持许权合同的商业可行性,政府可以从征收的费用中提取相应部分来收回投资。
潜在优势
特许经营权可以有效吸引私营资本,用于 新的设施建设或改造现有设施特许经营权安排可以激励运营商提高效率和效益,因为效率提升促进了利润增长,最终使受让人受益。同时,运营和融资职责的全部转让,使得受让人能够重点考虑并创新其认为最有效的事项。
潜在劣势
为明确界定运营商的行为,持许权合同通常会非常复杂。同时,政府还需要提升收费和执行监控方面的能力。此外,由于很难预料25 年内可能发生的事件,合同的长期性(为了收回高额投资成本)造成了招标过程的烦琐和合同设计的复杂。随着环境不断变化,允许对某些合同条款的定期评估可以部分弥补这一不足。 为避免经营中产生额外风险,除非合同约定了相关条款,否则运营商在合同剩余期限内通常只对质期有回报的新资产作出投资,特许权合 同的长期性和复杂性,使得它们可能在政治上存在争议且很难组织。最后,由于合格的重大基础设施网络运营商数量往往有限,因此特许经营权合同只存在有限的竞争。在此情形下,特许经营权合同可以通过规定垄断条款,来给更多的运营商提供机会,从而符合消费群体的最大利益,并提供平等的服务。
摘自:PPP模式手册 作者 :陈辉
中科宇杰:PPP模式中的承租合同与租赁合同存在哪些区别
在租赁合同模式下,社会资本负责提供全部服务,并承担满足有关质量和服务标准的义务。除了新的投资和重置投资出政府负责外,运营商提供服务并自负费用和风险。租赁合同的期限一般是10年,续期可长达20年。服务的提供者由政府变更为社会资本,运营和维护的财务风险全部由社会资本运营商承担,特别是运营商承担亏损及消费者的未偿债务。
按照这种安排,政府出资建立初始系统, 承包给社会资本进行运营和维护。部分收入被 转移到政府部门,用于偿还建立系统的贷款。
承租合同与租赁合间相似,但并不完全相同。租赁合同中,社会资本保留向客户收取的款项,按规定向政府支付租赁费。承租合同允许社会资本从客户那里获取收入,向政府支付承租费,并保留剩余收入。承租费通常是指出售每单位产品的约定费用。承租合同因降低了与低成本销售增长相关的部分风险,更受社会资本合作伙伴青睐。
潜在优势
根据租赁和承租合同,社会资本合作伙伴的利润取决于公共设施的销售收入和成本。这类契约的主要优点是它们能激励运营商提高效率和销售量。其主要风险是,为了提升利润,管理层会降低资产的长期维护水平,特别是在合同期的最后几年,承电商甚至可能会采取破坏性的经营策略。此外,社会资本合作伙伴虽然不提供投资资本,但会支付资产的使用成本。
潜在劣势
租赁合同与服务合间和管理合同的不同关键在于承包商的收入来自客户付款,因此对收费标准非常敏感,这就需要建立和完善复杂的收费制度。此外,政府仍然负责资本投资,社会资本不提供投资资本。
摘自:PPP模式手册 作者:陈辉
第三批环保督查首日举报投诉达98件 贵阳居首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三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全面启动,已组建7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分别由蒋巨峰、杨松、李家祥、朱之鑫、贾治邦、吴新雄、马中平等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环境保护部副部长黄润秋、翟青、赵英民、刘华等同志担任,分别负责对天津、山西、辽宁、安徽、福建、湖南、贵州等7个省(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在4月26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正式启动。首日,共接收群众投诉问题98件。其中,贵阳市占据了72件,遵义市6件,六盘水市2件,安顺市1件,毕节市4件,铜仁市4件,黔东南州3件,黔南州1件,黔西南州2件,贵安新区1件,仁怀市1件,威宁县1件。
其中,涉及水污染类24件,大气污染类42件,噪音污染类15件,土壤污染类1件,危险废物类3件,其他13件。
4月27日上午10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省正式移交群众投诉件,省督察组已第一时间将98个投诉件移送各责任单位进行查办。
来源:中国环保报
中科宇杰:PPP模式中管理合同具有哪些特点
管理合同将外包的服务范围扩大至部分或 全部公共服务(如公共设施、医院、港口管理 等)的管理和运营。虽然政府仍然是服务的最终提供者,但日常的管理和控制被分配给社会资本。多数情况下,社会资本仅提供运营资金而不是投资资本。管理合同结构下图:
社会资本获得预先商定的劳务费和其他运营成本,为激励其提高效率,承包商完成预先 设定的目标后将获额外偿付。另外,管理合同下的社会资本可分得部分利润。公共部门承担主要资本投资的义务,特别是有关扩大或大幅改进系统的投资。合同可规定由私营部门出资的离散活动。社会资本可以与用户进行互动,政府负责制定收费标准,管理合同通常会完善公司的财务和管理系统,有关服务水平和优先亊项的决策可能会在更商业化的的基础上进行。
潜在优势
管理合同的主要优势在于,通过社会资本 的管理产生大部分运营收益,资产无需转移至 社会资本。管理合同较其他合同更易达成,且争议较少。因为社会资本无需分配大量人力资 源至政府部门,管理合同成本也相对较低。管理合同也可以被视为临时安排,允许在制定更全面的合同和架构的同时作出适当调整。同样,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项目的顺利进展,管理合同可以逐步提高政府部门的参与程度。
潜在劣势
管理合同的难点在于服务义务与管理的分 离,以及融资和扩张计划的分离。管理合同下的承包商不享有实现深刻而持久变化所需的自主权(如管理员工的权力),这是有风险的。如果向运营商支付一部分利润或激励性报酬,需要设计保障措施防止承包商夸大成果或系统维护不足,从而增加利润。
摘自:PPP模式手册 作者:陈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