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的政策助力 59家环保上市公司前三季净利过亿

  随着我国环境污染日益严峻,全国上下加强了节能减排工作,政府相继出台了史上最严格的《新环保法》,明确“大气十条”、“水十条”等环境监测指标和考核目标,参与模式从政府主导向市场化改革转变,社会资本参与环境治理,这也给环保板块的上市公司带来巨大的机遇。

  “十二五”期间,我国节能环保产业以15%至20%的速度增长,环保投资达3.4万亿元,比“十一五”期间增长了62%,占到GDP的3.5%。而在“十三五”期间,全国环保投入预计将增加到每年2万亿元左右,社会环保总投资有望超过17万亿元。连续两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都指出,要把节能环保产业培育成我国第一大支柱产业。

  中科宇杰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所知,今年上半年,包括节能环保产业在内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比增长11%,高于全部规模以上工业增速5个百分点。

  近年来,环保产业风生水起,各类央企、国企、上市公司蜂拥而入,2015年环保并购案例约120起,涉及交易金额超过400亿元。

  业内人士认为基于环境治理以及稳增长的需要,预计环保政策支持及落实力度将有所加大,有望带来环保订单的加速释放。今后,水处理行业将在黑臭水体治理、海绵城市、污泥处理等专业化程度更高的细分领域发展。

全国碳交易市场启动之际 企业该如何做好准备

  在全国碳市场即将启动之际,关键制度要素正在加紧研究设计和征询意见的过程中。事实上,建立一个前无古人的市场,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所拥有能借鉴的资料并不多,业内人士建议需兼顾效率与公平,企业作为碳交易的市场主体,也需要积极做好准备,不断熟悉并掌握碳市场的交易规则和运行规律,从容应对并参与到碳市场的建设。

  从2011年10月国家发改委批准上海、天津、北京等七省市开展碳交易试点,并于2013年正式启动试点工作,历经5年的试点筹备,现在全国统一碳市场启动已进入倒计时阶段。“在区域性的7个交易市场的基础上迈向全国性市场,这将使中国成为全球最大的碳排放交易市场,这个市场的建立将受到全世界欢迎。”

  其实,碳排放交易是指通过交易依法取得的向大气排放温室气体的权利,即碳排放权。这种交易把温室气体排放权看作一种商品,目的在于减少排放。

  那么,在全国碳交易市场启动之际,企业作为碳交易的市场主体,如何从容应对并参与其中?首先要摸清家底,实现对碳资产的有效管理。一方面,通过深入了解碳交易机制的原理和规则,合理规避风险,同时积极争取盈利;另一方面,通过碳市场实务,企业要积极探索寻找合适的减排路径,以减排促进主营业务的转型升级。

  此外,企业还要善于利用碳市场带来的机遇,因地制宜地开发碳金融产品,有效盘活碳资产,通过多种形式金融工具的运用,有效低企业资金的使用成本,以实现碳资产效用最大化。

  截至目前,虽然全国统一碳市场尚未正式启动,但市场却早已热了起来。广东碳排放交易所数据显示,11月14到18日,碳市场活跃度大幅提升,共成交配额61.33万吨,较前一周上升201.35%,均价在每吨10元到40元之间,总成交金额为909.41万元,较前一周上升92%。

金融工具助力绿色发展

  发展绿色金融,能有效与绿色发展、经济转型、产业升级对接,为可持续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目前,我国绿色金融发展仍存在环保政策、法律体系不够完善、环保信息不透明以及金融政策配套欠缺、工作人员缺乏环保专业知识等问题。作为金融市场中的新型业务,绿色金融既要考虑绿色性,又必须考虑金融性,才能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一是完善政策。绿色金融的发展是建立在我国宏观经济发展战略基础上,因而政策的引导和约束尤为重要。在绿色金融中,要建立激励、包容、配套、创新导向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系,在信贷、利率、准入、风险损失准备金的提取等政策方面,对绿色金融给予倾斜和激励,体现金融政策的扶优限劣导向,鼓励创新。

  二是开发产品。绿色金融离不开绿色产品。在支持绿色信贷项目方面,金融机构要大胆探索适合于绿色发展特点的金融产品,包括信用担保、股权抵质押、动产抵质押融资、可转股权的贷款或债券融资,开发较为适合差异化、专业化、功能互补的金融工具,用绿色金融工具助力环境治理。

  三是优化服务。完善相关制度与机制,与市场配置、业务创新相连接,建立一条完善、专业、配套的绿色通道。

  四是规范监管。绿色金融起步晚,需要内部和外部的呵护。在监管上,要根据绿色金融发展的特点,逐步建立和完善包容、鼓励创新的监管体系,包括支持绿色创新的金融机构、业务及产品的准入制度,以及对绿色金融失败形成的风险制度等。

山东出台节能环保政策 2020年将打造产值过万亿

  为了更好的促进绿色发展和环境改善,中科宇杰从山东广播人民电台报道获悉,山东省近期出台政策对节能环保产业进行引导和扶持,并力争2020年全省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1万亿元。

  山东省经信委主任钱焕涛介绍,山东省能源资源消耗总量大、污染物排放总量高,节能环保产业存在巨大的市场。同时,山东省产业体系完善、制造业基础扎实,节能环保产业具有良好发展条件。

  截至2015年底,山东省有节能环保产业企业3000余家、从业人员100多万人,全年实现总产值5600亿元。但自主创新能力有待提升、龙头骨干企业不多且拉动作用不强、投融资渠道不够畅通等问题,仍制约着山东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根据山东省政府出台的产业规划,山东省将以高效节能产业、先进环保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为重点,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节能环保领域工程技术类研究中心、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主导产品,从而推动节能环保产业整体水平的提升。

  根据报道介绍,为引导和扶持节能环保产业,山东省将配套建立健全碳排放权交易、排污权交易、水权交易制度,推进排污权、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健全污染者付费制度;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动生产者落实废弃产品回收、处理等责任;完善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以提高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比例,激发绿色消费市场活力。山东省提出,到2020年,山东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力争达到1万亿元,年均增长12%以上。

中科宇杰 - PPP模式助力节能环保行业

  经过一年多的宣传、引导、示范和探索,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被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和建设企业所熟知、接受,并积极参与其中。虽然在制度建设、法律保障方面还需要不断完善,但作为公共服务产品供给机制的改革尝试,PPP模式有利于提升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这一模式也在节能环保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

  政策扶持不断加码

  自2014年底起,从国务院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再到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扶持PPP发展的各项政策意见。环保行业由第一批到第三批分别占比了总项目金额的1625亿元、1303亿元和810亿元,地方政府根据国家部委的相关文件精神,迅速出台了地方版的PPP配套政策,积极推进这一模式。作为国外引进的模式,中国市场的巨大差异和地方政府的运作特点,决定了这一模式没有一个固定模板可以复制运用在不同项目上。因此在合作落地的过程中,必须因地制宜,政府和企业要根据自身财务和业务状况,取长补短,探索、尝试最合适、最优化的合作方式。

  因地制宜取长补短

  PPP合作模式,采取“政府主导、企业运作、合作共赢”的市场化运作方式,倾力打造“产业高度聚集、城市功能完善、生态环境优美”的产业新城。比如一些节电节能的工程项目,政府来主导一个项目,找像中科宇杰这种类型的节能服务公司提供一体化节能服务,包括项目的诊断、执行、到项目的验收等。这种模式是“公”方每年按照协议和服务质量向“私”方付费。减轻了政府的年度投入,充分利用相关企业的先进技术和管理优势,最终的效果更好、效率更高。

  还有一些其他模式在实践中结合不同项目被广泛使用,“BLT模式”——“建设-租赁-移交”模式,引入社会资金投入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资金;建成之后,政府按照合同每年付给投资者租金回报;租赁期结束后,整个项目完全归政府所有。“PPP P2G模式”——引入互联网金融平台,构建透明的融资和政府项目运作模式,把老百姓的资金聚合起来,投向政府融资项目,包括棚户区迁移改造、、工业园区一级土地整理、污水治理等民生工程建设项目。

  民营企业创新模式服务产业

  在PPP模式合作的过程中,政府是关键,但企业是项目推进的主导力量,企业的创新思维运用决定了项目的质量和高度。这一特质在民营企业中尤为突出。有一些企业的PPP模式跳出了单个、单类项目的运作思维,借助市场的力量,整合国内外资源,构筑了一条涵盖上下游企业的产业链。据悉,另外一些企业与地方政府的PPP项目合作普遍采用整体打包的形式,对确定合作的所有项目签署整体合作协议,统一规划、制定方案,然后根据每个项目的不同特点确定合作模式,单个项目签署单独的建设及运营合同。

  在实施过程中综合考虑不同项目的特点,因地制宜,分别运用了BT模式、BOT模式、PPP模式,最大限度了单体项目的进度和施工质量,同时服务于不同产业的协调发展,满足了地方政府的多样化需求,同时也为企业发展开拓了更为广阔的空间。PPP模式走过过去的这一年。虽然各方普遍抱怨项目落地难,但这也是新生事物的常见情况。基于新常态下的经济现状和地方政府的财政状况,各方对PPP的热情只会更加高涨,在不断完善法律法规,更好保障参与企业的合法权利和合理利益之下,坚信各方的摸索和创新一定能让PPP合作开出绚烂之花,结出甜美果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