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计划将这8大行业优先纳入审核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以及天津市委、市政府“美丽天津˙一号工程”的要求,根据环保部《关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通知》(环环监﹝2016﹞172号),为加大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力度,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天津市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特制定本方案。

  在该方案中,主要提及的工作任务包括了9大点:

  (一)全面排查工业污染源排放情况。结合日常监管、违法案件查处、污染源在线监控等情况,对本行政区域工业污染源排放情况进行深入排查分析,全面排查工业污染源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等问题,切实掌握超标排放企业清单以及存在问题。

  (二)加大超标排放整治力度。在全面排查和评估的基础上,各区环保部门应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督促超标企业及时实施整改,彻底解决问题。对查出的所有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闭环管理,全面整改到位,并将超标排放问题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

  (三)不断强化环境监管执法。按照“属地管理、全面覆盖、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围绕重点、动态管理”的原则,各区政府要在大气网格化基础上继续深化网格化监督管理制度,将工业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责任落实到每个网格责任人,明确监管要求和监管措施。

  (四)切实遏制偷排偷放等恶意违法行为。持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对偷排偷放、数据造假、屡查屡犯的企业,要依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对涉嫌犯罪的人员,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同时,要及时向社会公布违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责任人名单、违法事实和处罚措施等信息,充分发挥负面典型案例的震慑警示作用。定期向社会通报全市环境行政执法情况和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及时将环境行政执法信息报送市执法监督平台。继续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举办基层执法人员和重点排污企业的环保培训,加强新“两高”司法解释的培训宣传。持续加大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等手段的实施力度。

  (五)规范和加强在线监控的运行和监管。按照环保部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逐步扩展纳入在线监控的企业范围。企业应依法依规安装和运行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并与区级、市级污染源在线监控管理系统联网,对污染物排放进行实时监控。市区环保局要通过在线监控系统及时发现超标排放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市环保局组织自动监控系统专项检查,对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运行、联网、数据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超标企业达标排放,严厉打击监控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实施超标报警督办制度,开发污染源超标及异常数据报警平台,通过报警平台向污染源所在区环保部门发送电子报警单,各区环保部门应依法依规及时核实处理,并建立报警督办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流程,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开。

  (六)实施超标排污联合惩戒。依据《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580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行政机关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16〕18号)的要求,建立全市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依规对违法排污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有关人员实施限制市场准入、停止优惠政策、限制考核表彰等联合惩戒措施,并在当地主要媒体和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七)全面推进信息公开。按照便民、客观、公正、全面的原则,深入推进环境执法信息公开工作。除保密信息外,应全面公开执法查处、监督管理,以及相关法规政策标准等信息。

  (八)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以节能环保技术超市为依托,构建科技成果推广与技术交易平台,为企业的成果转化和技术交流提供支撑。发挥环保优势领域的引领作用,全面依托我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实验室、水污染控制与生态修复技术企业重点实验室、低碳发展研究中心、恶臭控制技术工程中心的技术优势,提升环境问题解决能力,推动实现科学治污、高效治污。做大做强国家环境保护恶臭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国家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天津)中心,推动建立技术创新联盟,促进各类技术研发平台信息、资源的共享应用,逐步构建环保领域技术研发大平台。

  (九)进一步完善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以推动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结合我市环境管理实际需求,完善我市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做好天津市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2017年,编制完成《天津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等地方标准和规范文件;与北京市、河北省共同制订、发布、实施《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

来源: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中科宇杰解说: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为了更好的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问题。近日,保定市颁发了《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条例中提及了9大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中科宇杰与你一起去看下包括了哪些内容:

  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要求,制定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和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实施计划,并采取严格的大气污染控制措施,按期达到规定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制定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措施。

  大气环境质量达标规划和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实施计划以及实施的效果应当向社会公开,并根据实施情况适时修订。

  第十二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市主城区应当建设全覆盖的网格化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并接入智慧环保管理系统。

  第十三条本市实行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在全市建立和完善县、乡、村三级网格和市、县、乡、村、企业多层管理的大气环境保护监管机制。

  第十四条新建、改建、扩建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除遵守国家、本省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本市产业规划和生态功能区划的相关规定。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第十五条市人民政府根据省人民政府分配的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环境质量状况、产业结构,制定全市削减计划。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全市削减计划,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年度和日的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有关排污单位。

  第十六条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应当在排放污染物前取得排污许可;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向大气排放污染物。

  第十七条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生产设施同步正常使用。因设备检修、更新等原因需要停止使用或者拆除的,应当事先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禁止使用无污染防治设施的设备或者使用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设备从事生产活动。

  第十八条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和市的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及其标

  志,非紧急情况下禁止开通旁路或者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永久性监测点位和采样监测平台,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监督性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第十九条按照国家、省的有关规定,应当安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单位,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使用,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并依法公开排污信息。

  非重点排污单位的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应当由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数据有效性审核;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通过有效性审核的自动监测数据,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核算后,可以作为执法依据。

来源:保定市政府网

不达节能减排总指标的示范城市将被销号扣款

  近日,财 政 部、国家发 展改革发布补充通知:综合考虑各地实际情况和客观因素,对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以下简称“综合示范”)考核评价工作做出部分调整。

  通知称,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是体现综合示范效果的重要标准和开展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总体绩效考核认定示范城市未完成实施方案确定的总体节能减排指标,将取消示范城市示范资格并扣回全部综合奖励资金。因不可抗力因素(主要是指地震、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直接造成未完成指标的情况,按未完成节能减排指标(即单位城市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率,及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排放量下降率)数量扣减奖励资金,每未完成一项扣减资金总额的20%。

  通知强调,示范城市政府是综合示范工作的责任主体,对中央财政拨付资金的分配、使用负责。有关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存在擅自超出政策规定范围分配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审核把关不严、组织管理不力、弄虚作假等违反相关政策规定的,按照预算法、公务员法等有关国家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来源:华龙网

关于《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及2025年远景目标》

  近日,国务院批准发布实施《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及2025年远景目标》(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到2020年,我国运行和在建核设施安全水平明显提高,核电安全保持国际先进水平。

  该《规划》中,提及到了6大规划目标、10项重点任务、6项重点工程以及8项保护措施,下面中科宇杰给你归纳下,以上内容包含了哪些内容:

  目标:

  (1)核设施安全水平

  (2)核技术利用装置安全水平

  (3)放射性污染防治水平

  (4)核安保水平

  (5)核与辐射应急水平

  (6)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水平

 

  10项重点任务:

  (1) 保持核电厂高安全水平

  (2) 降低研究堆及核燃料循环设施风险

  (3) 加快早期核设施退役及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

  (4) 减少核技术利用辐射事故发生

  (5) 保障铀矿冶及伴生放射性矿辐射环境安全

  (6) 提高核安全设备质量可靠性

  (7) 提升核安保水平

  (8) 加强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

  (9) 推进核安全科技研发

  (10) 推进核安全监管现代化建设

 

  6项重点工程:

  (1)核安全改进工程

  (2)核设施退役及放射性废物治理工程

  (3)核安保与反恐升级工程

  (4)核事故应急保障工程

  (5)核安全科技创新工程

  (6)核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8项保障措施:

  (1)完善法律法规

  (2)强化政策配套

  (3)优化体质机制

  (4)加快人才培养

  (5)强化文化培育

  (6)推进公众沟通

  (7)深化国际合作

  (8)完善投入机制

来源:中国环境报

2017年海南大气污染防治的整治方案

  根据海南省发布的《海南省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方案中要求,实施华能东方电厂1#、3#、4#机组和华能海口电厂8#、9#机组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方案提出,2017年全省优良天数达到95%以上。海口、三亚、儋州完成国家地级市大气污染防治考核任务,并且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2015年水平(98.2%)。其他市县可吸入颗粒物浓度稳定在2013年水平(文昌、陵水保持在30微克/立方米以下),争取略下降。

  方案中明确了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年度的两大目标分别是: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

  在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中要求:

  (1)淘汰燃煤小锅炉:3月底前制订印发海南省2017年燃煤小锅炉淘汰实施方案,明确各市县政府应淘汰的燃煤锅炉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动态更新全省燃煤锅炉清单及全省煤炭质量抽检结果,并向社会公开。各市县建成区范围内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区域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2)加快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实施华能东方电厂1#、3#、4#机组和华能海口电厂8#、9#机组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

  (3)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4月底前制订2017年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废气综合治理项目清单,定期公布项目完成情况。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废气综合治理。 石化化工行业全面开展VOCs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石化化工企业全面建立泄露检测与修复管理制度,对十二类污染源进行管控,对易泄漏环节制定针对性改进措施,从源头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公开治理效果。加强机动车油品质量监督检查,并公开检查结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燃料的违法行为。 加强全省加油站、储油罐和油罐车的油气回收装置监督检查,确保稳定运行。对油漆、涂料进行严格管控,加强建材销售市场的监督检查,要求使用环保油漆和水性涂料,6月底前开展专项监督抽查,严厉打击销售达不到环保要求的油漆和涂料,并向社会公开抽检结果。

  (4)积极控制城市扬尘控制:强化建筑施工及道路清扫扬尘控制,做好车辆运输扬尘控制。

  (5)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

  (6)做好船舶、港口污染治理;

  (7)大力推进槟榔加工污染治理;

  (8)严格治理餐饮业污染;

  (9)加强面源污染治理。

来源:中国锅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