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布第三批售电公司名单

  近日,辽宁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关于公示第三批受理注册的售电公司相关信息的公告》,公告称对第三批20家售电公司提交的市场准入申请材料进行了完整性核验,现将经过核验后符合条件的售电公司公示材料在辽宁电力交易平台 “信用中国”“信用辽宁”网站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17年11月30日至2017年12月29日,时间1个月。

 

  辽宁电力交易中心关于公示第三批受理注册的售电公司相关信息的公告

 

  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发改经体〔2016〕2120号)及《辽宁省售电公司准入及退出管理细则》(辽工信电力〔2017〕183号)等文件精神,辽宁电力交易中心组织相关售电公司进行了注册申请,对提交的市场准入申请材料进行了完整性核验,现将经过核验后符合条件的售电公司公示材料在辽宁电力交易平台 “信用中国”“信用辽宁”网站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17年11月30日至2017年12月29日,时间1个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以实名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辽宁电力交易中心反映。本次公示售电公司目录如下:

来源:辽宁电力交易中心

离心泵在启动时为什么要关闭出口的阀门?

  离心泵有个重要特性:当压力(扬程)很低时,其流量会很大,这从泵的特性曲线上可以看出。而泵的功率与流量成正比,泵起动时,管道内没有压力,则造成泵的流量很大,则泵的功率很大,加上电机、泵的转动部分从静止到高速运转,需要很大的加速度,这样势必造成起动电流很大,因此采取关闭出口阀门的方法,使泵在起动时不输出水量,使泵的功率最小,当泵达到额定转速后,慢慢开启出口阀,逐渐增加水流量,使电机电流逐渐增加到额定电流。

 

  另一方面,泵进口管道上的水开泵之前是静止的,如突然加速,后面的水“跟不上”,会使进口压力突降,使水汽化,而使离心泵抽空。(因为离心泵是利用泵叶轮带动水的旋转产生离心力,而汽(气)的质量很轻,根据F= ma,则其离心力很小,使泵无法把水送出)。

中科宇杰告诉你:空压机在哪些情况下不适合单独使用安全阀

  空压机安全阀属于自动阀类,它的工作原理是,当空压机或者是管道内的介质压力升高超过规定值的时候,就会通过向系统外排放介质来防止管道或者设备介质的压力超过规定数值的特殊阀门,控制压力不超过规定值的时候,就可以对空压机运行和人身安全起到一个重要的保护作用。

  那么,空压机在哪些情况下不适合单独使用安全阀呢:

  (1)压力会快速增长,安全阀的排放速度小于压力的增长速度时。

  (2)对密封有严格的要求时。

  (3)容器内的物料会导致安全阀失效,如容器内的物料含有很多的固体颗粒,安全阀回座后悔导致密封不严。

  (4)当容器内的物料有剧毒或者其他妨碍公共安全的性质时。

  以上这些情况不适合单独使用安全阀,需要使用爆破片或者安全阀与爆破片组合使用。

辽宁省对重点工业企业进行能耗调查 167家企业开展锅炉节能监察

  今年以来,辽宁省工信委积极开展工业节能减排工作,对全省478户重点工业企业进行能耗调查,摸清全省工业能耗现状。对167家企业开展工业锅炉专项节能监察,促进了燃煤工业锅炉能效提升。

 

  针对前期排查中发现的22户存在落后产能的水泥企业,省工信委知道各市政府尽快完成淘汰任务。截至目前,已经有6户企业拆除了粉磨等主体设备,3户企业完成了转产退出水泥行业的相关手续,合计完成淘汰水泥落后产能109万吨,其余13户企业正在有序进行淘汰或退出工作。

 

  打造“绿色工厂”是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新思路。今后,辽宁省工信委将全面推行“绿色制造”,促进装备制造、石化、冶金等传统优势产业提质增效,大力发展储能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让“绿色制造”在工业各领域全面开花。

 

来源:辽宁日报

企业参加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的遴选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推动工业绿色发展和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按照《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工信部联节〔2015〕407号,以下简称《细则》)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以下统称三部委)将组织开展2017年度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

 

  实施范围

 

  综合考虑行业能源消费量、节能潜力、能源计量统计基础、能效标准等情况,在钢铁、乙烯、原油加工、合成氨、甲醇、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铜冶炼等行业开展能效“领跑者”企业遴选。

 

  入围条件

 

  申请行业能效“领跑者”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单位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国家标准先进值。

 

  (二)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落后用能设备和产品。

 

  (三)按照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 23331),建立了能源管理体系和测量管理体系;建立了完备的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要求,已通过能源计量审查;建立了节能奖惩制度;已经开展或正在开展能源管控中心或能耗监测系统建设。

 

  (四)年能源消费量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独立法人单位。

 

  (五)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或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六)综合考虑申报企业2015、2016年度的能效指标。

 

  组织实施

 

  三部委依托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及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遴选工作。

 

  (1)企业申请和审核

 

  按照自愿参与的原则,相关行业企业可向所在地省级(含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能效“领跑者”申请报告(格式见附件),包括纸质版(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和电子版(光盘)。有关行业协会和中央企业可推荐符合入围条件的企业,并将申请报告提交三部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入围条件对企业提交和三部委转交的申请报告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企业上报三部委。

 

  (2)复审

 

  三部委组织行业协会或第三方机构开展复审,通过资料审查、现场核验、同行评议、专家评审等方式,遴选出行业能效“领跑者”名录和单耗指标,必要时通过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实申请报告内容。经核实满足入围条件的企业为入围企业,其中,达到行业领先水平的3-5家企业为能效“领跑者”企业。

 

  (3)公示和发布

  三部委在官方网站等指定媒体对入围企业和能效“领跑者”的名录和单耗指标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三部委公告入围企业和能效“领跑者”的名录及其单位产品能耗指标。

 

  申报时间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有关行业协会、中央企业按照遴选要求审查后,于2017年12月5日前将推荐企业的申请报告和推荐意见公函邮寄或机要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司)、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质检总局(计量司)。

 

  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司)联系人:莫虹频   电话:010-68205369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联系人:韩斌杰   电话:010-68505574

 

  质检总局(计量司)联系人:徐 炜   电话:010-82261696

 

来源:工 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