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电价调整通知: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分

  甘肃省发改 委日前发布了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中称,将降低甘肃电网输配电价,输配电价改革降价空间用于降低省内大工业用电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降低工商业销售电价,工商业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降低2.3分钱。

 

  适当提高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在现行上网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1分钱,调整后的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临时结算价格为每千瓦时0.3078元。

 

  详情如下: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甘肃矿区、东风场区、甘肃厂区物价局、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省电力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决定,释放输配电价改革红利,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经省政府同意,决定调整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低甘肃电网输配电价

 

  2017-2019年监管周期内甘肃电网分类别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标准详见附件1。输配电价改革降价空间用于降低省内大工业用电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

 

  二、降低工商业销售电价

 

  工商业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降低2.3分钱。各类别用户降价标准如下:

 

  (一)降低大工业生产用电价格。大工业生产用电电度电价(除汶川地震重灾八县区外),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每千瓦时平均降低1.88分钱。

 

  大工业生产用电基本电价最大需量由现行33元/千瓦.月降为28.50元/千瓦.月,变压器容量由现行22元/千伏安.月降为19元/千伏安.月。

 

  (二)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对一般工商业用电(除汶川地震重灾八县区非居民照明、商业、非普工业用电外)价格,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每千瓦时统一降低1分钱。

 

  调整后的销售电价表详见附件2、3。

 

  三、适当提高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

 

  统调燃煤发电企业非市场化电量上网电价,在现行上网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1分钱,调整后的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临时结算价格为每千瓦时0.3078元。待下次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启动时统一清算。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结算基价按上述标准同步调整。

 

  四、执行时间

 

  以上电价调整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其中,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自4月1日起执行,电网企业要按照征收标准,在7月份收取一般工商业(汶川地震重灾八县区非居民照明、商业、非普工业)、大工业电费时,扣减4-6月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

 

  省电力公司要按照本通知规定,调价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附件:

 

  1、2017-2019年甘肃电网输配电价表

  2、甘肃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3、甘肃省汶川地震重灾区八县(区)销售电价表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7月21日

 

附件:

  1:2017-2019年甘肃电网输配电价表

 

  2:甘肃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3:甘肃省汶川地震重灾区八县(区)销售电价表

来源:甘肃发改 委

环保部公布:第一批8个中央环保督察案件情况

    近日,环保部发布消息称,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一批8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6年7月至8月组织对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云南、宁夏等8省(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6年11月完成督察反馈,同步移交100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其中,内蒙古17个、黑龙江13个、江苏11个、江西11个、河南20个、广西9个、云南11个、宁夏8个,要求地方进一步核实情况,严肃问责。

 

  对此,8省(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均责成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对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全面开展核查,严格立案审查,依法依纪审理,查清事实,厘清责任,扎实开展问责工作,并报经省(区)党委、政府研究批准,最终形成问责意见。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回应社会关切,经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协调,8省(区)于11月16日统一对外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经汇总8省(区)问责结果,主要情况如下:

 

  (一)从问责人数情况看,8省(区)此次共问责1140人,其中厅级干部130人(正厅级干部24人),处级干部504人(正处级干部248人)。分省(区)情况是:内蒙古自治区问责124人,其中厅级干部27人,处级干部65人;黑龙江省问责170人,其中厅级干部23人,处级干部93人;江苏省问责137人,其中厅级干部12人,处级干部45人;江西省问责106人,其中厅级干部10人,处级干部46人;河南省问责227人,其中厅级干部10人,处级干部83人;广西壮族自治区问责141人,其中厅级干部11人,处级干部44人;云南省问责110人,其中厅级干部25人,处级干部50人;宁夏回族自治区问责125人,其中厅级干部12人,处级干部78人。8省(区)在问责过程中,注重追究领导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尤其强化了领导责任。

 

  (二)从具体问责情形看,8省(区)被问责人员中,通报20人,诫勉320人,责令公开道歉1人,组织处理18人(次),党纪处分178人,政纪处分584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已被追究刑事责任9人,批评教育9人,停职检查1人。被问责的厅级干部中,诫勉46人,党纪处分40人,行政处分40人,4人被移送司法机关。总体上看,8省(区)在问责工作中认真细致,实事求是,坚持严肃问责、权责一致、终身追责的原则,为不断强化地方党委政府环境保护责任意识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从问责人员分布看, 8省(区)被问责人员中,地方党委46人,地方政府299人,地方党委和政府所属部门666人,国有企业49人,其他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及基层工作人员80人。在党委政府有关部门中,环保193人,水利81人,国土75人,林业63人,工信59人,住建51人,城管38人,发改31人,农业9人,公安9人,交通6人,安监4人,国资委3人,旅游2人,市场监管等部门42人。被问责人员基本涵盖环境保护工作的相关方面,体现了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制度安排,严格责任追究是环境保护督察的内在要求。内蒙古等8省(区)党委、政府在通报督察问责情况时均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强化“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引以为鉴,举一反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层层压实责任,抓实各项工作,以看得见的成效兑现承诺,取信于民。

来源:环保部

中科宇杰告诉你:如何判断压缩空气系统存在泄漏?

  一、可以听到“它”

 

  当巡查人员走查过系统时,大量的漏气会被听到。花点时间并且经常走查压缩空气系统,以确保大量的泄漏不会存在。

 

  二、即使不使用压缩空气也会丢失压缩空气

 

  当压缩空气不被使用时,仅仅是填补泄漏也是丢失。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可能有许多小的泄漏导致空气损失。这可能是多个较小泄漏的组合在一起,它们可以叠加。

 

  三、经历了不寻常的压力损失

 

  系统出现压力下降了吗?压缩机是否需要提高加载时间或者压力才能提供与之前相同的压力和气流?如果有,那可能存在泄漏。

 

  四、管道系统使用至少5年以上

 

  五年以上管道系统的泄漏率已高达百分之二十五。如果管道旧了,请考虑升级到新的易于安装的铝系统。

低压电器中的配电系统备用回路起到哪些作用?

  低压电气配电箱的配电系统图设计中,常预留有备用回路,备用回路的作用主要有哪几点:

 

  (1)本配电箱所供的用电范围内,可能要增加用电设备,这样可以临时或者永久的将其接入,提高了配电的灵活性。

 

  (2)配电箱内的出线回路在使用的过程中,保护开关收到损坏,可以临时将该回路接到备用回路上,另选合适时间进行维修,减少了停电的时间。

 

  (3)如配电箱内的出线回路有较多单相回路,运行中出线相位不平衡时,可以将负载较大的回路调整到负载较小的备用回路上,以取得三相负载平衡。

 

  (4)出线回路需要调整时,可以利用备用回路重新组合。如果不设置回路可能会造成电器设备短路、接触不良、短路等现象。

财政部规范PPP项目库 踩“七条红线”将被清退

  投资额达17.8万亿元的PPP项目库管理进一步从严规范。11月16日,财政 部公布《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对于新入库项目、已入库项目都进行了明确规范,要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不得入库:

 

  (一)不适宜采用PPP模式实施的项目;

 

  (二)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的项目;

 

  (三)未建立按效付费机制的新项目不得入库。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开展入库项目集中清理工作,对于未按规定开展“两个论证”、不符合规范运作要求、构成违法违规举债担保等五类项目以及属于上述第(一)、(二)项不得入库情形的,应予以清退。各省级财政部门应于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入库项目集中清理工作。

 

  三类新项目不能入库

 

  继江苏财政厅发布首个地方性PPP规范文件后,PPP再次迎来中央层面的严格规范。

 

  财政部数据显示,截至9月末,全国处于准备、采购、执行和移交阶段的PPP项目达6778个,总投资额约10.1万亿元,其中已落地项目2388个,投资额约4.1万亿元。

 

  经历了几年来的迅猛发展,PPP项目异化等带来的问题受到高层关注。《通知》明确三类新项目不能入库:不适宜采用PPP模式实施、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未建立按效付费机制。

 

  对于未建立按效付费机制的项目,包括通过政府付费或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获得回报,但未建立与项目产出绩效相挂钩的付费机制的;政府付费或可行性缺口补助在项目合作期内未连续、平滑支付,导致某一时期内财政支出压力激增的;项目建设成本不参与绩效考核,或实际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部分占比不足30%,固化政府支出责任的。

 

  PPP模式中,政府依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相应对价,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收益,这意味着,社会资本承担运营并按照绩效收费是PPP模式的核心。

 

  中国投资咨询公司咨询总监周伟告诉记者,此次的规定,对项目入库标准设置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尤其是对于建立按效付费机制方面,标准更为详细、明确,按效付费机制成为主角之一。

 

  周伟分析称,强调建设成本要进行绩效考核,并且实际支出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部分占比至少要到达30%。这意味着对于社会资本提供的PPP全生命周期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强调建设质量与运营质量的相辅相成关系,倒逼社会资本重视建设质量,有效降低社会资本谋求施工利润而不重视建设质量的风险,规避固化财政支出责任等问题。

 

  防止异化为新融资平台

 

  PPP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有进有出,从数据上来看,近期退库项目有所增多。财政部数据显示,与去年末相比,2017年累计新入库项目3933个,退库973个,其中三季度退库635个项目。

 

  此次,《通知》明确了不符合以下条件的已入库项目将清退,包括未按规定开展“两个论证”、不宜继续采用PPP模式实施、不符合规范运作要求、构成违法违规举债担保、未按规定进行信息公开的项目等。

 

  北京大岳咨询总经理金永祥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通知》可以看出,PPP的边界越来越清晰,对PPP项目操作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可以说,今年是PPP项目数量上的高峰时期,明年PPP总体在数量上会下降,但质量越来越高。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构成违法违规举债担保的项目,《通知》明确,包括由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回购社会资本投资本金或兜底本金损失的;政府向社会资本承诺固定收益回报的;政府及其部门为项目债务提供任何形式担保的;存在其他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的。

 

  近年来,PPP项目产生了异化、泛化等问题,一些地方政府甚至把PPP项目仅仅当作新的融资手段。

 

  实际上,今年4月,财政 部等部门已经对PPP进行过规范,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严禁地方政府利用PPP、政府出资的各类投资基金等方式违法违规变相举债,此次对于项目库的管理通知重申这一规定。

 

  中国投资咨询公司咨询总监彭程指出,财政 部此次发文主要目的在于约束政府债务增量,防止PPP项目过滥化,与近年来降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金融行业去杠杆的趋势保持一致。

 

  此次《通知》目的主要在于,进一步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运作,防止PPP异化为新的融资平台,坚决遏制隐性债务风险增量。

来源:财政 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