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政策法规

节能服务公司的财政奖励资质详解

  很多准备投资节能服务产业,甚至已经开始从事节能服务的人士,经常会问到节能服务公司需要什么样的资质。用能单位在选择节能服务公司时,也常常会为节能服务公司的资质问题而困惑。在问及节能服务公司资质时,可能涉及三方面的内容:

  一是从事节能服务营业的资格条件;

  二是可以申请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的资格条件;

  三是可以享受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税收优惠的资格条件。

  相信很多人对申请节能服务公司的财政奖励资质的资格条件不是很了解,下面让中科宇杰节电专家为您详细介绍。

节能服务公司的财政奖励资质

  节能服务公司申请财政奖励的直接依据是2010年6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根据该办法申请财政专项奖励资金的节能服务公司需满足两方面的条件。

  一是节能服务公司的实体条件

  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欲申请财政奖励资金的公司需具备以下申请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节能诊断、设计、改造、运营等节能服务为主营业务,并通过国家***、***审核备案;

  2、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含),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

  3、经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4、拥有匹配的专职技术人员和合同能源管理人才,具有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和稳定运行的能力。

  二是申请的程序条件

  节能服务公司应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备案。因此,通过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意味着具备了申请财政奖励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