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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0年能源发展的主要目标

  《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41亿吨以内,全社会用电量预期为6.8-7.2万亿千瓦时。

  按照 “十三五”规划《纲要》总体要求,综合考虑安全、资源、环境、技术、经济等因素,2020年能源发展主要目标是:

  能源消费总量。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41亿吨以内。全社会用电量预期为6.8-7.2万亿千瓦时。

  能源安全保障。能源自给率保持在80%以上,增强能源安全战略保障能力,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提高能源清洁替代水平。

  能源供应能力。保持能源供应稳步增长,国内一次能源生产量约40亿吨标准煤,其中煤炭39亿吨,原油2亿吨,天然气2200亿立方米,非化石能源7.5亿吨标准煤。发电装机20亿千瓦左右。

  能源消费结构。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5%以上,天然气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0%,煤炭消费比重降低到58%以下。发电用煤占煤炭消费比重提高到55%以上。

  能源系统效率。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5%,煤电平均供电煤耗下降到每千瓦时310克标准煤以下,电网线损率控制在6.5%以内。

  能源环保低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8%。能源行业环保水平显著提高,燃煤电厂污染物排放显著降低,具备改造条件的煤电机组全部实现超低排放。

  能源普遍服务。能源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实现基本用能服务便利化,城乡居民人均生活用电水平差距显著缩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