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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宇杰:PPP模式在确定职能问题上需考虑的8大问题
ppp模式需要政府内外的利益相关方承担新的职能或更好地履行现有职能。通常会建立新的机构以管理项目,如监管机构或ppp中心。为了了解改革的制度需求,政府须理解一系列关键性问题,如表所示:
序号 |
内容 |
1 |
现行体制和立法框架是否有利于行业改革和PPP |
2 |
管理机关、用户和公共事业还面|临哪些障碍 |
3 |
利益相关者的自主程度和可靠度是否与其将要承担的责任相匹配 |
4 |
相关各级政府部门是否准备好放弃部分权力或者调格自己的定位 |
5 |
相关各级政府部门进否会根据既定政策和监管要求将特定权力委托给社会资本 |
6 |
每个机构是否有资金、人员、培训和相应设备来实现其目标 |
7 |
每个结构是否都明确了职能,是否准备好了实现目标的各项措施 |
8 |
是否存在一个有相应能力和政治意愿的关键利益相关者或主导者来领导或推动改革进程 |
PPP相关各机构的职能最迟需在PPP流程完成前(即PPP项貝合作合同签订前)确定。各机构职能的不确定性越大,潜在投资者面临的风险也越大。同时,随着行业不断发展和成熟,各机构的职能还应保持一定程度的弹性,为各机构职能的不断完善和更新留足空间。进行机构分析时,切记不能忽略投标、谈判、合同合规和监控方面的能力要求。随着分权程度的提高,政府需承担更多责任来监管各级政府部门是否有效地履行了其职能。
摘自:PPP 模式手册 作者:陈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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